一心想要找“一夜情”寻求刺激的中年男子Q某网上邂逅美女,美女自称手里有处女“资源”,该男子喜不自胜,承诺愿为红颜豪掷千金,双方达成“共识”后,相约在桥西区某旅馆见面。然而,还未得手的Q某却被突然闯入的4个年轻男子包围,究竟是家人报复,还是诈骗圈套?
网遇“桃花”,喜不自胜!
2017年12月中旬,中年男子Q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结识女网友Z某,女孩很健谈,虽然两人年龄相差较大,却总有聊不完的话题。人到中年的Q某仿似找到知音一样,渐渐习惯于每天与女孩聊天。
Q某逐渐与年轻活力的Z某熟络起来,无话不谈。Z某介绍说自己身边有很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这不禁勾起了Q某“一夜情”的欲望,他向女孩透漏自己想找个处女发生性关系。Z某很爽快的便答应了,称自己身边恰好有个“处女资源”,并且长的很漂亮,J某听后更是喜不自胜,觉得自己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
接着,Z某提出条件说,与这名女孩发生性关系,需要支付5500元“破处费”,沉浸在网上美好邂逅的喜悦中的Q某早已失去理智,觉得付多少钱都是值得的,便一口答应了。两人达成“共识”后,很快敲定了见面时间和地点,Q某心心念念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眼看抱得美人,却遇突发情况......
2017年12月30日下午13时30分许,按照约定时间,精心打扮一番的Q某到达桥西某旅店大厅,顺利与已经开好房间的Z某碰面,并随Z某来到房间内。进入房间后,谨慎的Q先生顺手将门反锁,随后便看到已经在房间等待的女孩:小A。双方打招呼后,小A说:“哥,你先把钱给我吧。”Q某从上衣兜内掏出一叠钞票说:“你先看下,钱是正好的,等完事后给你。”Q某便让小A去洗澡,他与Z某聊天,原本还有点担心被骗的Q某,此时已渐渐放下戒备。小A洗完澡后,Q某进入浴室洗澡,此时Z某说要下楼买包烟,便开门出去了。Q某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后正欲与小A交谈,此时忽然闯进来4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拽着Z某责骂:“你怎么能带我妹妹干这种事!”另一名男子在用手机录像。随后,自称是小A哥哥的男子对Q某说:“你这么大年纪了,勾引这么小的姑娘,你说这事儿咋办?!”本来想找“一夜情”寻求刺激的Q某吓得脸色苍白,觉得自己摊上事儿了,心里暗暗后悔不已。
欲谈价私了,机智朋友帮忙报警。
此时,Q某非常害怕,担心自己会挨打,情急之下打电话求助朋友。其中一名男子对Q某说公了就报警,并把视频上传到网上,私了要3万元现金。Q某觉得自己可能是被骗了,但又不想把事情弄得人尽皆知,决定出点钱把事情摆平,于是便与对方讨价还价,意在少付点钱。这时Q某的朋友赶了过来,觉得Q某被敲诈了,立即决定报警。
警方调查,揭露敲诈勒索团伙面纱
接到警情后,明德北街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警力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警方到达现场时,只剩下小A及自称其哥哥的G某,其余人员已经不见了,为进一步调查案情,民警将小A、G某及Q某带回所内作进一步调查。同时,明德北街派出所及时将警情汇报给分局党委,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案,实时调度跟进案情进展情况。
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小A和G某交代了事情经过,其二人并非兄妹关系,与另外4人同为一个敲诈勒索团伙。一直联系Q某的女孩Z某为组织者(主谋),Z某首先建立了一个名叫“天仙下凡”的临时微信群,将参与敲诈勒索的人员拉入群内,便于快速通知事项。同时,Z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或“摇一摇”寻找有钱且好色的目标男子,企图通过上述方式敲诈勒索对方1至3万元人民币,之后平分。“行动”前一天,Z某会把大家召集到旅馆内进行任务分工,确保万无一失。“行动”当天,Z某事先开好房间,并办理两张房卡,一张给Q某,另一张给G某,在小A洗澡期间,Z某通过与男子Q某聊天消除其戒备心,Q某洗澡时,Z某微信通知其他人员开始行动,并假借买烟之名为4人开门(由于Q某事先将门反锁),之后才出现了后面的场景。警方依法将敲诈勒索嫌疑人小A(化名)、G某刑事拘留。
在明德北街派出所民警的努力下,于2018年初先后将其余4名作案嫌疑人缉拿归案,至此,该起敲诈勒索案告破。
年纪最小嫌疑人刚满16岁均为离异家庭孩子!
据警方调查,该敲诈勒索团伙嫌疑人年龄均在18岁左右,年纪最小的仅刚满16岁,且部分人员已有前科。嫌疑人小A介绍,该团伙于2017年12月21日以同样的方法成功敲诈一中年男子1万元人民币,Z某仍是组织者。他们觉得尝到了甜头,继续设骗局,不曾想被警方抓获。交谈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该敲诈勒索团伙成员均为离异家庭子女,大部分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家长疏于管教,导致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