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网友在后台私信袁Sir,询问关于嫁妆返还的事情,由于之前写过类似的文章,为了避免雷同,今天就奉上一个案例再讲重点。
一、百万嫁妆和奥迪车的争夺
2017年,小玲和小军登记结婚,在登记前,小玲的父亲购买了一辆奥迪车并登记在小军名下,登记后,小玲的父亲为了在2个月后的婚礼时展示嫁妆,特地转账100万元到小玲名下。2018年他们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双方的争执越来越多,女儿周岁时两人开始分居。并进展到对簿公堂。而争论的焦点就集中在奥迪车和百万汇款的归属,最终法院判决:奥迪车归男方所有,百万汇款女方得80%。
二、嫁妆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彩礼和嫁妆都是一种习俗,相当于古代的一种婚约,是指一方为了和另一方缔结婚姻,由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财物,男方的给付被称为彩礼,女方的给付被称为嫁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嫁妆给的时间早于或者晚于结婚登记时间,离婚时的归属可是大不相同的。
(一)登记结婚前给予的嫁妆,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视为个人财产。
(二)登记结婚后给予的嫁妆,如果并未明示只给子女,则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离婚时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三)登记结婚后给予的嫁妆,如果明示只给子女个人,则也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嫁妆分割需要注意的几点
前面讲的是法律规定的三个大点,但是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所以在实践中,以下几点还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嫁妆是婚前给的现金或者转账,虽然是视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在结婚之后,这笔钱用于了日常生活消费,则就出现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混同的现象,在离婚时想主张全部返还,原则上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只能主张适当分割来处理。
2、登记后父母给的嫁妆并未明示只给子女,虽然视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会考虑这笔嫁妆的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分割的,所以不一定是五五分。比如文章开头的案例,那笔100万存款,虽然视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女方最后还是分走了8成。
3、婚前女方购买的房子,首付是由女方父母出的,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及女方婚前偿还的首付均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女方父母出首付50万元,贷款100万元30年,总房款250万元(将未来30年的利息一起计算在内),在登记之前又偿还了10万元本金及利息,婚后小两口偿还了剩余的贷款,现在房子经评估能卖400万元,则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份额应为(50+10)÷250×400=96万,剩余的份额则为共同财产。
4、婚后,女方父母全款购买房子并登记在女儿一人名下,则一般视为对女儿个人的赠与;如是女方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女儿名下,一般根据出资情况和性质具体判断;如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分割时一般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所以,虽然从民间习俗来看都算是嫁妆,但离婚分割时的归属大不相同。现实生活中,不少父母一方面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在子女登记结婚之后碍于情面,也不会去做这样的表示,导致子女离婚时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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