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大屠杀:
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后,开始了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30万以上的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用枪杀、刀劈、活埋等手段残忍杀害。
据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回忆,估计发生在南京的日军对妇女的强奸案有至少2万起。而且,许多妇女在极短的时间内遭受了多次强奸,比如一位48岁的妇女被强奸了18-19次,她的76岁的母亲也被强奸了两次。大量中国妇女和少女被日军强征为慰安妇,遭受了长期的性暴力摧残。这些性暴行的严重程度令人发指。
南京大屠杀事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报道,《纽约时报》《新华日报》等中外媒体均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大量的揭露。
战后,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调查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15万余人,总计死亡人数达30多万。
2.新加坡大屠杀:
1942年2月15日,新加坡沦陷。日军为报复新加坡华侨对中国抗战的支援,以及华侨对日军的抵抗行动,日本第25军司令官山下奉文与参谋长铃木宗作和参谋主任杉田大佐等人策划了对新加坡华人的“肃清行动”。
1942年2月18日至25日,日本军队对新加坡华人群体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他们把受害者们带到郊区或偏远的海边予以集体枪杀、斩首、活埋或投入海中,剩下的则被送到泰国建造“死亡铁路”。
对于这场屠杀的具体死亡人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新加坡大屠杀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决书上认为日军屠杀了5万人,但新加坡华人坚持认为遇难者人数至少为10万。
3.马尼拉惨案:
1941年12月,美军在日军攻势下撤出马尼拉。随后,1942年1月2日,马尼拉被日本军队所占领。
随着太平洋战争的深入,日军的败势逐渐显现。1945年2月,山下奉文大将下令马尼拉为不设防城市,但海军部队拒绝服从这一命令。在这个背景下,日军在撤退过程中对马尼拉进行了疯狂的破坏和屠杀。
据历史记载,大约有四分之三的建筑被毁,约12万5千名菲律宾人遭到杀戮,平均每天有3千人遇害。最残忍的是在圣保罗大学,日军一次性杀害了994名菲律宾儿童。
这场屠杀一直持续到1945年2月23日,美国军队重新夺回马尼拉,才宣告结束。
4.巴丹死亡行军:
1942年4月,日军占领菲律宾首都马尼拉,近78000名美菲联军投降。在缺乏食物和水的情况下,美菲联军俘虏被日军强迫进行长达120公里的行军。在短短6天时间里,由于烈日高温、饥渴难耐以及日军的随意虐待和杀戮,行军途中约有15000人死亡。之后的半年的时间里,又有四万多人在集中营内因日军虐待、活埋、挨饿等原因而死亡。
5.旅顺大屠杀:
1894年11月,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本军队在攻占旅顺(今大连市旅顺口区)后,对城内的中国居民进行了长达六天的大屠杀。据史料记载,除埋尸的36人幸免于屠杀外,当时城内的2万多居民,几乎全部被日军杀害,其中包括大量的妇女、儿童和老人。日军在屠杀过程中,采用了种种残忍的手段,包括集体射杀、焚烧、刀劈等。此外,日军还进行了大规模的抢劫和强奸行为。后来,遇难者全体葬于白玉山东麓的“万忠墓”。
6.济南惨案:
1928年4月,国民革命军逼近济南,日本政府担心北伐成功后会影响其在华利益,于是决定出兵山东,干涉中国内政。5月3日,日本军队以保护侨民为名,向济南城内发动进攻,对中国军队和市民进行大规模屠杀。据历史记载,当时日军将大批群众赶到纬八路刑场,先对人群进行机枪扫射,后又用刺刀将人刺死,导致无数中国人惨死,尸体纵横交错,堆积如山。有资料记载,有1万余名中国人死于此次大屠杀。
事后,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提出抗议,要求严惩日本侵略者。国际社会也对日本的行为表示谴责。然而,由于当时国际形势的限制,日本并未受到有效的制裁。
7.厂窖惨案:
1943年5月,日军高品彪少将率领独立混成第十七旅团和针谷支队、户田支队及小柴支队等部队在湖南洞庭湖北岸对中国军民进行的大屠杀。据历史记载,这次屠杀持续了四天四夜,厂窖本地死亡人数7000多人,外地难民死亡12000多人,中国第七十三军官兵死亡5000多人。平均每天有五千多人被屠杀,遇难者共计3万多人。
厂窖惨案是日本侵华战争中仅次于南京大屠杀的第二大惨案,也是二战时期法西斯日平均杀人最多的惨案之一。
档案中记录的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一段段鲜为人知的历史,都是无数生命的消逝和鲜血的流淌。我们要铭记历史,奋发图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