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陕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车祸:一辆轿车突然之间撞向人群,当场将数人撞飞。在这起车祸中,1人当场死亡,1人送到医院因抢救无效而身亡,还有2名伤者在医院救治中。
一、回顾这起车祸的经过
这场车祸发生在陕西南郑汉山街道幸福路中段的位置,事发时间是8月3日晚上8点左右。当时,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很多,肇事的轿车在前方有行人的情况下竟然没有及时减速慢行,一头将几名行人直接撞飞。
这几名行人猝不及防,受到猛烈的撞击后伤势严重,有的躺在地上,血肉模糊,不省人事;有的已经奄奄一息;有的则在痛苦地呻吟着。现场惨不忍睹,令人不忍直视。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和医务人员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可惜的是,虽经医务人员竭力抢救,但还是有2人失去了生命,另外还有2名伤者被送到附近的医院抢救,目前已脱离了生命危险。
二、这起事故的具体原因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引发了这起车祸呢?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肇事的司机竟然是一名公职人员,姓张,是南郑区的一名正科级干部。
事故发生后,张某已被警方当场控制,并对他进行了血液检测,检测结果为醉驾行驶。为了确保此案能公平公正地侦办,汉中市公安局已提级侦办、异地用警。
据了解,当晚下班后,张某受多年前同在乡镇工作的旧友相邀聚会饮酒,人均消费74元,都是自掏腰包的。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老友相聚,大家开怀畅饮。聚餐结束,张某已喝得醉醺醺了,但他并没有找代驾,而是抱着侥幸的心理独自驾车行驶,结果酿成惨剧。
据悉,目前,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他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张某作为一名受党培养多年的干部,难道不明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吗?他为啥会罔顾法律、肆意妄为呢?很显然是他头脑中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比较淡薄,认为难得一次酒驾不会被交警部门查到的,凭自己的驾驶技术也不太可能出啥事故的。
可结果呢?张某乐极生悲,酿成了2死2伤的惨剧,不仅被开除了公职,还将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和牢狱之灾。
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是咎由自取的,相信此时在看守所的他一定是把肠子都悔青了,可世上没有后悔药,自己酿的苦酒只能自己慢慢地去品尝了。
三、身边类似的案例
这起事故,让我不禁想起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类似的案例。
王某是我同学的老公,原本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在某局担任副科长一职。三年前,他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查到,结果被开除了公职。
丢了工作后,王某开过饭店,但因不善经营而亏了本。
不久,他又做起了保险业务员,不过,还没干满半年就主动离职了,原因是很难签到单。
后来,经朋友介绍,他去了某私营企业打工,一直干到了现在。
四、醉驾已经入刑,千万不可挑战法律
这起惨烈的车祸是因张某醉驾导致的,给好几个家庭带来了悲剧,实在令人痛心!不过,覆水难收,谁也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
这起车祸无疑给我们广大的司机朋友敲响了警钟——千万不可酒驾,否则,出了事后必将后悔终身!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各位司机朋友,酒驾一旦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一切后果都由驾车者自己承担,而且驾驶证也会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考驾照。
希望每一位司机朋友都能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牢记交通法规,对自己严格要求,时时处处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开车时不玩手机,不超速行驶,不和车内人员闲聊,时刻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关注好前方的路况,及时应对突发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最后,希望这样的悲剧以后不再上演,每一个朋友每天都能“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