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疫情形势严峻
而有人却隐瞒行程
致使一城疫情扩散
近日
官方发布通报
官方通报
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3日发布警方通报,对从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来扬州的毛某宁(女,64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毛某宁户籍地为南京市秦淮区,居住地为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
毛某宁是扬州此轮疫情确诊的首例病例,扬州前期感染病例多数是与其本人或其姐姐在棋牌室打牌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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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毛某宁隐瞒行程、拒不配合,引发扬州疫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单爱萍认为,本案案情特点要考虑两个背景:一个是大背景,整个国家乃至全世界都处在疫情防控的情境中;一个是小背景,南京正处于新一轮疫情暴发情况下,而且是变异的新型病毒,传播能力更强、伤害更大。
毛某宁在南京对其居住地已经采取封控的情况下仍然前去扬州,并且隐瞒、拒绝配合交代行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果是因这一原因造成疫情传播,导致多人感染,其行为可能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甚至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涉嫌构成哪种犯罪,还需要公安机关侦查后根据事实及证据认定。
2020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对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的定罪处罚。
另外,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毛某宁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类似案例
据悉,在江苏省内,毛某宁也不是首例因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而被立案侦查的。2020年7月14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
冯某从湖南省岳阳市驾车返回无锡后,来到从湖北返锡的熊某处居住。明知熊某被社区要求居家隔离,却仍擅自驾车至外市与岳父一家共同生活数日。在明知自己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下,仍对疾控部门工作人员隐瞒行踪,最终造成与其共同居住的5名家人中4人被确诊,并导致上述人员密切接触的39人被实施隔离观察。
2020年7月20日,最高检发布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在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方面,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3人,批捕13人,不捕7人;受理审查起诉138人,起诉80人,不起诉8人。
共同防疫
疫情之下,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个人都应按照当地防疫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广大市民如果有疫区旅行史,千万不要隐瞒,也不要抱有无知和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传染、被发现、被惩罚。
疫情防控环环相扣,人人有责。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控措施,这是公民的责任。不负责任,后果很严重;如果你对社会不负责任,法律就要叫你负责任。
扩散!
近期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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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紧急寻找这些人,速报告!
吴亦凡被刑拘:流量再大,流不出法律的五指山!
当前头等大事!苏州对疫情防控再部署!
谁坐了这艘游船,速报告!还有这些人出行要注意!
“同行密接人员自查”小程序,是真的!
部分来源:新华社、新华日报、 人民日报、央视网快看、扬州公安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