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个充电宝15个不能带上飞机 新规详解。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即可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额定能量大于160Wh不可以带上飞机。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2014年,民航局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规定。在2024年民航局更新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以及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中,同样对充电宝的规格、运输方式及使用有明确要求。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直接携带,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航空公司批准后携带,大于160Wh则不允许带上飞机。每名旅客严禁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且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充电宝实际上是锂电池,锂金属非常不稳定,在受到碰撞和挤压后极易产生高温甚至自燃。如果将锂电池放入行李中托运,行李在狭小的货舱空间内受到挤压和碰撞,很容易导致锂电池自燃,给飞机带来严重安全威胁。而随身携带的充电宝若在客舱内发生自燃,机组人员可以很快发现并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