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于6月28日发布通知,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据水情预报,预计榕县石灰厂水文站6月28日16时洪峰流量将达到7500立方米/秒,超出保证水位。为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根据《榕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应急、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及水文等部门会商,决定从2025年6月28日9时30分起,将第6号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各部门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不可掉以轻心或麻痹大意。所有防汛责任人员在启动响应后要到岗到位,履行防汛抗灾职责,停止一切沿河生产作业。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加强对险工险段、重点区域、危险部位的巡查防守,特别是对安全隐患点要盯死看牢,确保万无一失。全县所有的山塘水库水电站、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尾矿库、在建工程等存在安全风险的部位都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预警并转移受威胁人员,避免人员伤亡。气象和水务部门要加强观测预报,提高预报频次精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防指要科学会商调度,及时根据汛情启动应急响应。各级防汛责任单位和各类防汛责任人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标准做好应急准备,充分统筹人力、物力,随时准备投入抗灾救灾。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防汛抗灾工作。所有部门全员进入备战状态,随时赶赴抢险救灾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