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整日穿梭在大街小巷,安全保障至关重要。骑手在工作中受伤,赔偿责任应如何划分?
2022年7月,快递员小冯骑电瓶车进入普陀区一小区时,被缓缓关闭的小区电动门撞到了电瓶车后部,随后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送医后,小冯被诊断为颈部脊髓损伤。经普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小冯属工伤八级。保险公司向小冯支付了88361元的职业伤害保障金。
小冯认为自己的受伤与事发小区保安未留足进门时间有关,因此将涉事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小冯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小冯为十级伤残。
小区物业辩称,电动门关闭是常规功能,小冯可以预见,并且事发时小冯左手握持手机、右手单手控制车辆,存在极高安全风险,因此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于电动门开合时间是否足以使小冯及其车辆正常通过应当具有一定的预见能力。但事实上,电动门在小冯还没完全通过时就开始关闭,保安操作电动门时存在疏忽,未能为小冯安全通过留下足够的时间,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事发时小冯左手手持手机置于电动车把手上,这一动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操控电动车的能力,存在相应安全风险,因此小冯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
由于小冯已获得职业伤害保障金共计88361元,物业公司主张该款项应从侵权赔偿中抵扣。然而,法院明确指出,职业伤害保障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基于《工伤保险条例》框架;而物业侵权赔偿属于私法领域的第三人责任。两者法律性质不同,且伤残补助金与侵权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不属于重复项目,因此不得抵扣。
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80%的责任比例,需赔偿小冯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费用总计21万余元。之后物业公司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