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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唐宋后,苗族已在我国西南地区定居下来。除一部分聚居外,大部分与各民族交错杂居。
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对苗族有“生苗”、“熟苗”之区分。处于各经制府州县和土司直接管辖下的苗民谓之“熟苗”,既未建制设官又无土司管辖的苗民则被称为“生苗”。即 在军事上被征服,政治上经过“王化”和接受汉族文化的苗民,谓之“熟苗。”
反之, 在军事上未被征服,在政治上不可“王化”,不乐意或抵制接受汉族文化的,则谓之“生苗”。
“生苗”一词,最早出现于明永乐初年。《太宗永乐实录》卷33载:永乐3年“湖广都指挥谢凤等奏,招谕答意等5寨生苗向化。” “辰州卫指挥佥事龚能等招谕篁子坪等处12寨生苗廖彪等453户向化,廖彪等各遣子来朝,请设官抚治。”
《太宗永乐实录》卷37又载:“指挥丁能、杜福等抚谕四川亚坚等11寨生苗,136户向化……以上生苗叛服无常,命悉酉阳宣抚司管属,免其赋役。”这就是“生苗”之称谓的由来。
“熟苗”相对于“生苗”而言。其最早见于明郭子章《黔记》。他在《黔记》卷59中说:“苗人……近省界为熟苗,输租服役,稍同良家,则官司籍其户口,息耗登于天府。不与其籍者谓生苗,生苗多而熟苗寡。”清初陆次云在《峒溪纤志》中说:“近为熟苗,远为生苗。熟苗劳同牛马,不胜徭役之苦。”
清方亨咸在《苗俗纪闻》中说:“自沅州以西即多苗民,至滇、黔更繁,种类甚多……但有生熟之异。生者匿深箐不敢出,无从见;熟者服劳役纳田租,与汉人等,往往见之。”
明朝和清初,“生苗”就可能相当多,故郭子章说“生苗多而熟苗寡。”
历史上被中央封建王朝视为主要“生苗”区的,主要有两大块,即 川黔湘边界的腊尔山区和 黔东的雷公山区。
此外,还有一些“生苗”分布在其他地区。比如魏源《圣武记》卷7记载:“广顺、定番、镇宁诸边”,就有“生苗”680余寨。特别是望谟、紫云、贞丰、罗甸交界的大小麻山,是一块较大的“生苗”区。又比如湘、黔、桂交界一带的苗族,明朝和清初也是未归入“版籍”的“生苗”区。
湘、黔、渝边界的腊尔山“生苗”区
是 三苗时期尧舜“放罐兜于崇山”的那一支的后裔,春秋战国时是楚国的主体居民,秦灭楚后逐步西移,从而形成的一块较大的相对稳定的苗族聚居区。
这一地区的苗族,因以腊尔山脉为中心,称为“腊尔山苗”;又因处于“上六里”和铜仁府境内,又常被称为 “上六里苗”和 “铜仁苗”。
以服饰为区别,又称这一带的苗族为 “红苗”。
从史籍上看,自明初开始,腊尔山红苗聚居区即被视为“生苗”区。
据《明实录》记载,永乐和宣德年间,多次称箪子坪和铜仁府内答意、治古一带的苗族为“生苗”。明万历开间户部侍郎杨嗣昌奏称:“今川、湖、贵三省除土司外,别有无主生苗,如所称红苗。”
《大清一统志·镇远府》载:“生苗,在施秉县,与铜仁府红苗为一类,有吴、龙、石、麻、田姓。”《平苗记》载:“楚、黔、蜀万山之交,皆苗也。种类不一,曰红苗,以其衣带尚红也。曰生苗,以其强悍不通声教,且别于熟苗也。”
《神宗万历实录》又载:“红苗者环铜仁、石阡、思州、思南四府,东连楚,西接蜀,周匝二千余里有余,种类殆得十万。”明万历年间,由西南五寨司地经箪子坪司、镇溪所,东北至保靖司境,半环这一地区筑有一道“边墙”,又称“南长城”。
以“边墙”即“南长城”为界,“边墙”之外的苗族属“生苗”,“边墙”之内的苗族属“熟苗”。清严如煜《苗疆风俗考》载:“考苗疆边墙旧址,自亭子关(五寨司地,今凤凰县西)起,东北绕浪中江至盛华哨,过长坪……绕乾州城、镇溪所,又西北至良章营、喜鹊营(保靖司地,今保靖县东南)止。边墙以外者为生苗,边墙内间有与民村相错居住,或佃耕民地,供赋当差与内地人民无异,则熟苗也。”
至明末清初,川、黔、湘边界的苗族,仍被视为“生苗”,弃之于“外化”。清方显《辨苗纪略》载:“北至永顺、保靖土司,南至麻阳县界,东至辰州府界,西至四川平茶、平头、酉阳土司,东至五寨司,西南至贵州铜仁府,经三百里,纬百二十里,周千二百里。”由此可见,以腊尔山脉为中心的“生苗”区,人口众多,地域广阔。
黔东的雷公山“生苗”区
是三苗时期尧舜“叛入南海”的那一支的后裔,春秋战国时发展是楚国的主体居民,秦灭楚后,从长江中下游溯河西迁,主要经过都柳江而进入黔东南,逐渐形成以雷公山脉为中心的另一个苗族主要聚居区。
明清时期,雷公山苗族聚居区,也被朝庭视为最主要的“生苗”区。以服饰上划分,这一地区的苗族主要属“黑苗”。“黑苗”中又有所区别,因而又有不同的称呼。如:“黑山苗”、“黑脚苗”、“楼居黑苗”、“九股苗”、“紫姜苗”、“夭苗”、“短裙苗”等。李宗坊《黔记》载:“黑苗,在都匀、八寨、丹江、镇远、黎平、清江、古州等处,种类甚繁,习俗各殊,衣皆尚黑。”乾隆《贵州通志》(卷7)载:“黑苗,在都匀之八寨、丹江,镇远之清江,黎平之古州。其山居者曰山苗、曰高坡苗,近河者曰洞苗,中有土司者为熟,无管者为生苗,衣服皆尚黑,故曰黑苗。”
石朝江·主编
《上古的记忆: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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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贵州通志·土民志》载:“黑苗,一名生苗,以黎平、都匀二府为中心,而延至贵州之东南部。”“台拱,昔为生苗巢穴。苗族以九股苗为最著,生齿繁盛,近丹江者曰上九股,近施秉者曰下九股,寨密人稠。”
魏源《西南夷改流记》说:“镇远清水江者,沅水上游也,下通湖广,上达黔粤,而生苗居其上游,曰九股河,曰大小丹江,沿岸数百里皆其巢窟。”
《雷山县志》有如下记载:“雷山县所辖地域春秋时为牂牁、且兰两国间地;战国时属大夜郎国;秦属象郡且兰县;西汉为且兰、毋敛两县间地;东汉属毋敛县;隋属 郡宾化县。唐贞观3年(629年),以东谢首领谢元琛地置应州,雷山属罗恭县;五代迄宋,属夔州路绍庆府羁縻州;元代属新添葛蛮安抚司;明代无建置,称‘管外苗族地区’,直至清初,均为苗族内部自理,称‘自然地方’。”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雷公山这块黑苗“生苗”区,即苗族内部自理“自然地方”, 大致是东起黎平界,西至都匀,北达施秉、镇远界,南抵榕江,处于清水江和都柳江之间,以雷公山脉为中心。从现在的行政区划看,应包括台江(原台拱)、剑河(原清江)、雷山(原丹江)、丹寨(原八寨)、榕江(原古州)和凯里等县市。
为了征服和控制“生苗”区,明朝曾多次诉诸武力,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征剿和屠杀。
如对腊尔山区的“生苗”,魏源《圣武记》载:“宣德6年,腊尔苗叛,都督肖授、都御史吴荣率汉土兵12000人讨平之。班师后随叛。诏授等各戴罪进剿,乃冒署夜驰,直捣苗巢,掩杀过半。”
嘉靖年间,腊尔山苗民起义,明朝先后派万镗、张岳,统领大军进行残酷镇压。明田英产《平苗议》载:“经大举,计擒斩及冻饿身死者,已洗除过半。其先擒后纵并逃脱复业之苗,不过十之二、三。”
对雷公山区的“生苗”,《明史·土司传》载:“洪武22年,都督何福奏讨都匀叛苗,斩4700余级,擒获6390余人,收降寨洞152处。” 明侯加地《苗缴纪事》载:成化20年,“烂泥苗龙洛道称王,声言犯都匀、清平诸卫……命镇远侯顾溥率官兵80000余人,巡抚邓延瓒提督军务,太监江德监诸军,往征之”,“令熟苗诈降,诱令入寇,伏兵擒之,直捣其巢,凡破110寨。”
这种大规模的军事征讨,虽能取得一时成功,但最终未能完全达到全面控制“生苗”的目的。 这就迫使朝庭不得不默认这两个“生苗”的自主自立状态。朝庭对“生苗”区采取的政策:
第一、军事封锁和隔离
明朝统治者在每次较大的军事征讨之后,均注意选择要地,于“生苗”区沿边修筑碉堡哨卡,“扼其险阻”,这就逐步形成了对“生苗”区的军事封锁线,“生苗”被圈锢和隔离起来。
这种情况在腊尔山“生苗”区,最为典型。据《明太宗永乐实录》记载:早在永乐3年(1405年),湖广都指挥谢凤即以“答意等五寨生苗”,“出没劫掠”为由,奏请朝庭“于要害之地,筑堡屯兵以御之。”又据《明史·土司传》记载:明永德年间,肖授在镇压“腊尔山苗”时,乌罗知府疏言:“所属治古、答意二长官司石各野等聚众出没铜仁、平头、瓮桥等处,诱胁蛮贼石鸡娘并箪子坪长官吴毕郎等共为乱,招抚不从。缘其地与镇溪、酉阳诸蛮接境,恐相煽为乱。请调官土军分据要害,绝其粮道,且捕且抚。事平之后,宜置卫所巡司以守之。”
于是,肖授乃筑湾溪等24堡,“留官兵7800人”,“环其地守之”,从而对腊尔山“生苗”形成圈围之势。
据严如煜《关隘说》记载:明嘉靖年间,张岳在镇压腊尔山地区苗民起义后,又“疏罢湾溪等堡,更设哨所凡十有三,各哨以土兵仡蛮数百人,复召募打手数十人戍守。这13哨所为:镇溪、乾州、铜信、水塘、水田、小坡、石羊、清溪、永安、五寨、河口、强虎、箪子。以后又陆续增设盘石营、正大营、凤凰营、箭塘营、镇靖营、振武营、喜鹊营以及华盛、王会、长宜等哨所。
从营、所分布的位置来看,大致是围绕腊尔山沿边,由西至东至南而北,即从现在的贵州铜仁、松桃、镇远,经凤凰以南至麻阳,凤凰东北至吉首、古丈和保靖,构成一个弧形防线,从而形成了对腊尔山“生苗”区的包围圈。 更有甚者,湖广参政刘复一,奏请朝庭修筑“边墙”,人为地将腊尔山区的“生苗”同“熟苗”区和汉人区隔离起来。
奏文称:“亲历边疆,度其险坦,力陈营所罗布,苗路崎岖,难以遏其窥觑,请金四万有奇,筑沿边土墙。上自铜仁,下至保靖,迤山亘水,凡300余里。”这条边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南长城”,正是建筑在由上述各营哨所构成的弧形线上。边墙内为“熟民”,边墙外为“生苗”。
雷公山“生苗”区,明王朝多次用征剿,均未能使这一地区的“生苗”归于“王化”,也不得不采取军事封锁和隔离政策。
《明英宗正统实录》载:“正统12年(1447年),巡按御史虞祯奏:‘贵州蛮贼出没,抚之不从,捕之不得,若非设策,难以控制。臣观清水江等处,峭壁层崖,仅通一径出入,彼得恃险为恶。若将江外出口尽行闭塞,江内山口并津渡俱设关堡,屯兵守卫,又择寨长有才干者为办事官,庶毋疏虞。’从之。”
清水江为雷公山苗族出入的通道,明宣德、正统年间,在清水江和雷公山“生苗”区沿边的镇远、施秉、邛水等县司境修堡设屯,以封锁和控制“生苗”出入,阻断他们同外界联系。
嘉靖《贵州通志·经略志》又载明成化年间镇远知府周瑛奏:“所属邛水、施秉等司县与……生苗接踵”,“施秉县旧有岑麓等四堡……正统十四年苗民猖獗,将各堡焚毁”,故请“恢复”;又“苗东入则由邛水,西入则由施秉……分兵守边……屯聚人马……非策之善也。”按他的建议,“摘拨人马或二千或三千,就于邛水荡洞或得民处驻扎,分屯要害……挟其咽喉,而制之命。”
第二、用沿边土司进行防范
明王朝所设置的大小土司,有不少是在围绕“生苗”区的沿边地带。腊尔山“生苗”区周边有保靖宣慰司、永顺宣慰司、酉阳宣抚司、五寨长官司、箪子坪长官司、平茶长官司、石耶长官司、邑梅长官司、平头长官司、乌罗长官司、省溪长官司、铜仁长官司等;雷公山“生苗”区周边有凯里安抚司、八寨安抚司、古州长官司、偏桥长官司、烂土长官史、施秉蛮夷长官司、赤溪楠洞长官司、金容金达蛮夷司等。
朝廷赋予这些土司的任务,一是直接统治管理领地内“归顺”的各民族,二是对“生苗”区则负有钳制和防范的责任。同治《保靖县志》就载:“明代土司最重,盖借以防苗也。”
朝廷利用土司对“生苗”区的这种防范作用,据伍新福先生研究,永顺、保靖等大土司表现得最为突出。其具体职责有三:
一是所谓“担承”。即朝廷责成土司负责绥靖“生苗”区一定地域的苗民,凡这一地域出事,由负有“担承”责任的土司处置。据《永顺县志》记载:“土司有担承苗疆之责。辰州西南一带,苗有镇、悍之分,恃强负固,已非一日,朝廷兵威在所不惧,惟畏永、保土兵。”并且“每岁俱有担承,认结到部。”
二是所谓“贴防”。永顺、保靖二宣慰司均下设舍把、土目,带领一定数量的土兵,长期驻扎在“生苗”区沿边的险要营哨,就地防范和弹压邻近苗寨。比如永顺宣慰司置舍把2员,头目10人,带兵150名“贴防”永安哨(今凤凰县西)。又置舍把2员,头目10人,带兵150人“贴防”强虎哨(今凤凰县东北)。除固定“贴防”外,还另有临时“防守”义务。
三是“助剿”。当发生较大规模的苗民“暴乱”时,朝廷派官兵镇压,各土司必须听调率土兵“助剿”。据《古丈厅志》(卷16)记载:明嘉靖年间“镇箪红苗”起义时,保靖宣慰使彭荩臣奉调“征镇箪”,“其子守忠亦报家丁土兵500名从征。”
第三、置卫所屯兵,进行钳制和镇压
土司的“防苗”作用必竟是有限的,加之,不少土司土官,一方面倚仗自己的势力,“平时不无虐苗情事。”
往往成为引起苗民反抗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又常“以窝苗为利薮。”甚至有的“窝苗诱叛”,同苗民里应外合,乘机渔利。
鉴于这种情势,明朝在西南地区,特别是在“生苗”区沿边,遂广置卫所,开屯戍守,利用卫所控制土司,同时加强对苗民的弹压。
在腊尔山“生苗”区,早在洪武年间,明朝就派军事力量深入“生苗”区腹地,建置崇山卫(今花垣县地),以杨仲名为指挥佥事,“督将士屯田。”又置镇溪千户所。“割沪溪上五都蛮民,分为十里,置镇溪军民千户所,隶常德卫。置正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相兼管事。”正德年间,又“添设守备,镇乾州兼制土官。”
明朝统治者先后在腊尔山“生苗”沿边设置了九溪卫(今湖南慈利县境)、永定卫(今湘西大庸市)、辰州卫(今湖南沅陵县)、沅州卫(今湖南芷江县)、安福千户所(今湖西桑植县境)等。新置卫所在永顺、保靖土司外围又组成一条防线。它们一方面控制永、保等土司,另一方面随时可对“生苗”区采取军事行动,进行钳制和弹压。
在雷公山“生苗”区,明朝一开始就在贵州境内广泛推行卫所屯田制度,把大批官兵和汉人,从内地迁来开屯戎守。洪武1年(1368年),朱元璋就于邻近“生苗”的清水江下游镇远地区,建筑了清浪、梅溪、相见和柳塘4堡。接着又在清水江上游建柳霁寨和台拱寨,驻军戍守。洪武年间,明将汤和、周德兴、唐胜宗等又分别在铜鼓(今锦屏)、思州、黄平、镇远等地实行“屯田定边。”
这些卫又各辖若干千户所、百户所和堡。所有这些众多的卫所、堡寨,同邻近的大小土司犬牙交错,形成一个对雷公山“生苗”区进行防范、钳制和弹压的军事网络和包围圈。
在明王朝统治的276年间(公元1368—1644年),在两大“生苗区”,也是苗族的两大聚居区,虽然也发生少数苗民的反抗与斗争,但没有发生大规模的起义与斗争。
苗族人民心地质朴,他们只要求最简单的 安居与乐业,自耕自食、自织而衣,只要不是官兵逼得他们无法生活下去,他们乐见自己的农耕或游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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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石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