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线上购药因其便捷高效成为许多患者的新选择。然而,一些电商平台在销售处方药过程中存在诸多乱象,严重威胁消费者用药安全。
记者调查发现,在多家电商平台购买处方药时,患者无需上传病历、处方等资料,医生在缺乏实质性医疗评估的情况下“秒开”处方,甚至出现“先药后方”的现象。此外,部分在线诊疗平台的处方药销售页面还存在违规展示、超适应症宣传和销售未获批药品的情况。
记者登录多家电商平台提交购药申请,实测了线上买药的全过程。购买处方药流程异常简便,消费者无需上传病历、处方等资料,在线医生“对药下症”秒回复,缺乏实质性的医疗评估。例如,记者在某平台下单处方药玛巴洛沙韦后,仅需在疾病栏选择“流行性感冒”,并确认已确诊此疾病且无过敏史、相关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很快订单便通过验证。随后系统跳转至问诊板块,医生瞬间将处方开出,并发来用药建议,整个过程仅需10秒。
在另一个外卖平台上,购药更加便捷。记者在好药师大药房下单奥司他韦等处方药过程中,“在线开方医生”在未确认是否已在线下医院首诊及未询问疾病史的情况下,直接跳转到付款页面。完成付款不到半分钟,骑手接单,电子处方自动生成,病症描述为“咽炎”“流行性感冒”。
夜间开方也无限制。记者分别在凌晨1点、4点线上下单,开方速度与白天无异,互联网医院医生“秒接单”,处方也是“秒开”。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表示,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现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均明确规定,医师开具药方后,药师要进行审核。现实中,一些平台选择“AI开处方,客户直接取药”的模式,跳过传统的处方开具、审核环节,把开方直接变成了“卖药”。这类行为严重违反我国药品管理规定,给患者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
记者还发现,部分在线诊疗平台的处方药销售页面存在违规展示的问题。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药品网络销售平台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然而,记者在多家直播电商平台搜索“司美格鲁肽”等处方药时,其包装、标签等信息仍被直接展示在销售页面,且未与非处方药区分标注。点击页面,可通过包装图片看到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
此外,部分平台上的商家还存在处方药超适应症使用宣传,多家药房通过篡改药品包装、名称等方式违规销售未获批药品的情况。例如,复方利多卡因乳膏作为局部麻醉药物,其获批适应症主要用于皮肤表面麻醉,但近年来在电商平台上被商家大量宣传为“降低敏感、房事延时”的男科用药。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但复方利多卡因乳膏、盐酸利多卡因凝胶在电商平台一些商家的销售页面被包装为“房事延时”产品,直接标注“男科疗效”等超适应症宣传,并公开说明用法。
本维莫德乳膏是国家医保乙类药品,用于治疗轻至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然而,多家直播电商平台所销售的“本唯抑菌乳膏”包装和“本维莫德乳膏”高度相似。商家将原药品包装上的商标替换成“某某堂”,并标注“新批次、新日期、新包装”,宣称产品从“本维莫徳乳膏”升级“本唯抑菌乳膏”,同时说明书内容将正品主要化学成分改为中药成分,并突出“治疗银屑牛皮癣”等疗效表述。记者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并未找到本唯抑菌乳膏获批上市的相关信息。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本唯抑菌乳膏”涉嫌销售假药,其名称、包装与“本维莫德乳膏”高度相似,存在混淆消费者视听、虚假宣传疗效的嫌疑。该行为涉嫌多重违法:擅自使用与正品高度相似的名称及包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禁止仿冒有一定影响的商品标识”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替换原药品商标可能侵犯商标权;违规销售未获批药品违反药品管理法,若产品实质为假药,商家最高可面临货值金额30倍罚款或刑事责任。第三方平台若未对入驻药房的药品销售行为尽到严格的审核、监测和管理义务,放任违规药品在平台上销售,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