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30日公开宣判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的受贿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法院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2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披露了李爱庆的违纪违法细节。据称,李爱庆在东窗事发时曾试图通过烧香磕头、转移赃物、假造账目等方式掩盖证据。然而,他到案后,其儿子、哥哥、侄子甚至司机也因涉案而同步接受调查。
李爱庆出生于1959年9月,北京市人,1982年参加工作后长期在北京财政系统任职,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2002年3月起,李爱庆担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党委书记。2016年6月起,他开始担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直至2020年4月。
2021年7月,李爱庆被通报落马。2022年3月,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李爱庆被“双开”。调查显示,李爱庆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隐匿、转移违纪违法所得,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此外,他在干部任免过程中违反议事程序,违规提拔使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本该由自己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纵容、默许亲友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
李爱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据报道,李爱庆先后任北京国资公司、首创集团“一把手”,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民营企业主贿赂2亿余元,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北京市监委查获的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他的堕落始于理想信念动摇、权力观念扭曲。任职期间,李爱庆任人唯亲,严重破坏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某次讨论干部任命时,尽管没有党委决议和干部简历等材料,他仍一手强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