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新政。6月26日,沈阳推出了六项优化措施,包括扩大“商转公”贷款政策支持范围、放宽购买新建高品质住宅的贷款上限、上调贷款额度计算中账户余额倍数以及实施毕业生开户补贴激励等。同一天,青岛也宣布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包括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异地缴存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青岛市自住住房可贷额度上浮3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按首套房认定。
沈阳的具体措施包括延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期限至2025年底,将已偿还五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扩大到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并将该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底。此外,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认定的新建高品质住宅的情况,贷款上限可放宽至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4倍。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中的账户余额倍数从22倍调整为25倍,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余额倍数也相应上调。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办理时限则延长至2027年2月底。针对应届毕业生,沈阳还推出了开户补贴激励措施,符合条件者可以获得每人500元的补贴。
青岛方面,除了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外,还将还贷能力系数由30%调整为40%,以此来提高贷款额度。此外,对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青岛市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可上浮30%;在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时,按首套房标准认定。这些举措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