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已指定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作为“复阳”患者定点收治医院。
3月22日,就部分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复诊发现核酸检测“复阳”的医疗救治、保障等问题,湖北省卫健委副主任涂远超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专访,进行解答。
涂远超介绍,对于在复诊中发现核酸检测“复阳”病例,有症状的患者由接诊医疗机构通知“120”,将患者转运至现有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再次达到出院标准后予以出院,并进行2周隔离康复观察;对于无症状的患者,由接诊医疗机构通知所在社区,由社区将患者转运至有关集中隔离康复点,进行2周集中隔离康复观察,达到解除隔离标准后解除隔离。
“复阳”患者不再作为新增确诊病例重复上报
“复阳”患者在首次确诊时,已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纳入确诊病例上报,因此复诊时不再作为新增确诊病例重复上报。目前,武汉市已指定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作为“复阳”患者定点收治医院。
同时,就新冠肺炎出院和“复阳”患者医疗保障,湖北省也做出相关安排。涂远超介绍,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承担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畴,并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进行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复诊和定期随访工作。预约其做好健康状况复诊,重点复查血常规、生化、氧饱和度,必要时复查胸部影像和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一旦发现出院患者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应尽快将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复诊。“复阳”患者治疗费用,参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目前暂未发现“复阳”患者传染人现象
在解答“复阳”患者是否具有传染性问题时,涂远超表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对“复阳”患者监测情况及专家初步研究来看,目前暂未发现“复阳”患者传染人的现象。我省已部署定点收治医院对“复阳”患者进行临床观察,总结经验,科学评价,以指导下一步医疗救治工作,同时要求疾控部门对“复阳”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追踪调查,有关科研机构对“复阳”患者的样本进行病毒培养或病毒载量检测,进一步明确“复阳”患者传染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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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患者复发就诊遭推诿?武汉防指回应情况不实
21日网上流传一篇《我最难忘的一天》,文中称是“湖北一位主流媒体记者把自己3月19日从凌晨到晚上、亲身经历的3位患者入院救治的经过,写成了真实的文字,发布在朋友群”。文中反映,3月19日凌晨三点,放鹰台社区刘婆婆确诊治愈隔离后回家后2-3天,又出现症状。可送院过程中却遭几家定点医院推诿。文中称“新冠肺炎患者回家复发入院难的情况,已经不是一例两例。”
22日凌晨,武汉疫情防控指挥部回应:3月22日凌晨,放鹰台社区一婆婆刘某某在人民医院就诊情况。经查,刘某某曾因新冠肺炎入住省人民医院光谷院区治愈后出院,3月17日凌晨2时许,刘某某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由其女联系120送至省人民医院本部就诊,医院为其做了CT检查,显示“考虑病毒性肺炎,较前稍增多;新增双侧胸腔积液,近液面肺组织膨胀不全",并于上午10时许进行核酸采样,因核酸检测需要几个小时时间,省人民医院本部未能出具明确的诊断意见,在等待期间,刘某某被安置在留观病房,因省人民医院本部不再是新冠定点医院,当晚18时许,省人民医院将其收治到该院光谷院区,19时许,刘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9日,医院再次对其核酸检测,仍为阴性,目前刘在院治疗。在收治过程中,因未确诊,难以进行分类处置,只能安排在留观病房,所以等待时间较长,期间,未发现有违反规定不收治以及相互推诿问题。
来源:湖北日报、武汉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