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被举报偷漏税 有新进展 案件即将开庭审理!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宁波晓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某及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了王某与刘晓庆等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文件。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并定于9月12日开庭审理。
今年4月,刘晓庆被王某实名举报涉嫌偷漏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据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通过其名下的小微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以此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5月15日,演员刘晓庆发布声明称:“本人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王某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纯属恶意举报。”此后,王某发文表示刘晓庆涉偷漏税金额不止330万,并计划进行执行异议之诉。
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刘晓庆曾因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元被羁押422天,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人被判刑,而刘晓庆本人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她后来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并重新回归公众视野。但此次举报提及刘晓庆在上海有过多次补税罚款记录,被指属于“多次违法”。
刘晓庆出生于1950年10月30日,是中国内地女演员,代表作包括《小花》《瞧这一家子》《芙蓉镇》《原野》《武则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