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海南省第二中院在杨成杰所在村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贴出《澄清通告》,对杨成杰受到的错误判决予以澄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今年5月19日,杨成杰向海南第二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杨成杰是1947年生人,2017年8月31日下午2时许,因同村村民杨某全酒后手掐其时年9岁孙子脖子,杨成杰叫杨某全松手未果,便持刀砍击杨某全。杨某全放手后,杨成杰又砍了几刀。经鉴定,杨某全所受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2019年7月28日,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刑事拘留。2020年至2021年,临高县法院、海南省第二中院先后认定其故意伤害罪。海南省第二中院认为杨成杰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但之后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2022年6月23日,海南第二中院决定再审此案。2023年1月13日,临高县法院重新立案并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5月19日,临高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为“杨成杰没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其在本案中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2025年5月19日,杨成杰向海南第二中院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杨成杰方面提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请求,并要求法院院长以公开登报方式赔礼道歉,同时希望对相关侦查人员、检察官等启动追责程序或将涉案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移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据海南第二中院立案庭出具的《接受清单》显示,相关申请书已被接收。
7月8日,海南省第二中院张贴了《关于对杨成杰案件予以澄清的通告》。通告显示,临高县人民检察院认定杨成杰在本案中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决定对杨成杰不起诉。法院对杨成杰受到的错误判决予以澄清,现张贴通告为杨成杰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杨成杰的儿子表示,这份《澄清通告》于7月7日中午张贴,“当天,法院方面有来进一步沟通国家赔偿事宜”。杨成杰及其家属希望法院院长通过公开登报的方式,在海南省有影响范围内致歉,为杨成杰的错误判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然而,法院仅将通告贴在村委会公开栏,未公开登报致歉,且文书并非致歉声明而是澄清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