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隆湖开闸放水市民“捞鱼” 官方提醒禁止捕捞。这两天,“兴隆湖捞鱼”成为网络媒体上的热门词条。成都经历持续强降雨后,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湖为保障防汛安全,依照预案开启水闸调节水位,结果湖中鱼群随水流涌出。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放水时会有少量鱼类随水流冲入河道内,由于放水的落差较大,部分鱼会因冲击力大而短暂晕厥漂浮于水面。
关于是否可以捕捞这些鱼,该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能。开闸放水时,水的落差达到10米,冲击力巨大,人在水里非常危险。此外,下河捕捞这一行为也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在此期间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因此,在泄洪口下游河道进行鱼类捕捞涉嫌“非法捕捞”,将被依法处置。不配合执法队员或在场民警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即便春季禁渔期结束后,也不能随意捕捞。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及《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要求,从2020年9月1日起,除春季禁渔期外其他时间段属于“十年禁捕”期。禁捕期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不过,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每名垂钓者必须遵守一人一竿、不超过两钩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