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频发,小到烟头、果核,大到花盆、酒瓶,甚至一些意想不到的物件都可能从高空落下,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近日,韶关市民赵某夫妇带着年幼的孩子在自家小区内玩耍时,一只乌龟从天而降,砸中了孩子的头部。紧急送医后,孩子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经调查,这只乌龟是小区业主张某饲养的宠物。
事故发生后,赵某夫妇与乌龟的主人张某、小区物业公司及其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由于各方对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赵某夫妇将张某、物业公司及保险公司一同告上韶关市武江区法院,要求他们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0万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据此认定,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人,未能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导致其坠落伤人致死,必须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赵某夫妇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失职行为(如没有安装监控、没有张贴警示、没有进行有效巡查劝阻等)。因此,法院没有支持赵某夫妇要求物业公司担责的诉求。既然物业公司被认定无责,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武江法院判决由乌龟饲养人张某向赵某夫妇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8万元,并额外给予他30天的宽限期。
这场从天而降的悲剧以饲养人张某承担高额赔偿告终。这128万元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无疑是天文数字,不仅是法律对逝去生命的补偿,更是对宠物饲养者责任的一次沉重警示。
该事件提醒所有宠物主,尤其是住在高层建筑里的宠物主,饲养宠物不仅仅是提供食物和住所那么简单。宠物一旦脱离主人的有效看管,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危险源。一只看似无害的乌龟从高空坠落,其冲击力足以致命。猫狗等宠物同样可能因好奇、受惊或主人疏忽而跑到阳台、窗台边缘,稍有不慎就可能坠落伤人或因攻击性行为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