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现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通报2025年1月份以来查处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沈阳市杏坛中学两名教师武某和刘某在2025年1月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开展违规补课。铁西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两人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样在2025年1月,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的杨某某和桑某某也因违规补课受到于洪区教育局党组的记过处分。
2025年2月,沈阳市南昌初级中学教师李某因违规有偿补课被和平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收取费用上缴区纪委专用账户。
同月,沈北新区雨田实验学校教师赵某某因违规补课被学校给予区内通报批评、记大过处分,取消三年评优资格及一年职称评定资格,并扣发第一季度绩效工资。
新民市梁山学校教师张某也在2025年2月因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受到新民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的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同时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资格。
2025年4月,沈阳市第一三四中学教师吴某某因违规补课被学校解除聘用合同。
2025年5月,沈阳兴华实验学校教师赵某某因违规补课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
暑期即将来临,沈阳市教育局将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并提供相关线索。
以下是各地区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监督举报电话: - 沈阳市:024-22714210 - 和平区:024-88711136 - 沈河区:024-24810963 - 铁西区:024-25128237 - 皇姑区:024-86266710 - 大东区:024-88502214 - 浑南区:024-24821703 - 于洪区:024-25346232 - 沈北新区:024-89864824 - 苏家屯区:024-89129897 - 辽中区:024-87882249 - 新民市:024-87852501 - 法库县:024-87105527 - 康平县:024-8733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