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学生家长拖欠大学生家教费用4100元,时隔近一年未支付。7月2日,重庆电视台报道此事后,有网友公开了家长的姓名、手机号和支付宝账号,并纷纷给她转账一分钱并留言辱骂。
小郑是重庆当地的女大学生,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她在暑假期间通过介绍在陈某家做家教。一个多月里,她给陈某的女儿上了17次课,总计41个小时,家教费共计4100元。补课结束时,陈某表示手头暂时周转不开,承诺下个月再支付家教费。然而,一年过去了,小郑仍未收到任何款项。她多次尝试联系陈某,但对方仅接听过一次电话,随后号码成了空号。小郑到陈某家中寻找也未果。
7月3日,有网友发现了陈某的姓名和手机号,并关联了一个支付宝账号。该网友向该支付宝账号转账一分钱,并在“备注”中留言辱骂,要求陈某支付补课费。该网友将转账记录发布到社交平台,引发其他网友效仿。有人已经找到陈某的支付宝账号,正准备尝试类似行为。
记者用陈某的手机号搜索发现,确实关联了一个支付宝账号,但提示称“对方长时间未使用支付宝”。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能组织双方协商,没有强制让陈某还款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多次发送侮辱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网友如果多次留言辱骂陈某,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处罚。此外,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网友如果公开发布陈某的手机、支付宝账号等信息,将涉嫌侵犯对方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