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孕妇产子 法律与伦理争议!6月19日,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一名31岁的女护士阿德里安娜·史密斯因脑部严重血栓被宣布脑死亡。当时她已怀孕9周。由于该州的禁止堕胎法案,医院维持了她的生命支持系统,以确保胎儿充分发育以便分娩。
史密斯的家人表示,医生被迫继续使用她的生命支持系统,因为佐治亚州的《活婴公平与平等法案》(LIFE Act)禁止在检测到心跳后(通常在六周左右)堕胎,并且脑死亡不属于终止生命支持义务的条件。
直到本月13日,埃默里大学医院的医生为史密斯实施了紧急剖腹产手术。男婴出生时体重仅0.82公斤,属于极度早产,随后被送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医务人员对他的存活机会持谨慎乐观态度。
四天后,即6月17日,史密斯的生命维系系统被切断。此事引发了广泛的法律和伦理争论,许多人认为这种做法过于残忍,呼吁修改相关法律。但也有人权支持者认为,既然孩子已经有了心跳,就不能剥夺其生命,因此医院的做法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