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站铁路公安民警在安检口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两名拖着大型行李箱的男子行为可疑。安检扫描显示,行李箱内装满了百元大钞。面对询问,两名男子神色紧张,对钱款来源和用途含糊其词。他们供述,是受“老板”所托,将400万元现金带往北京。
民警随即对“老板”刘某展开调查,发现刘某在长乐法院有多个未履行的执行案件,且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执行人员随即联系刘某,严肃告知其抗拒、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刘某最终承认400万元现金归他所有。法院执行人员明确告知刘某,400万元现金必须用于偿还法定债务。铁路公安与法院联动,成功拦截了400万元执行款,为案件申请人挽回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