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梗概】
俗话说自古奸情出人命,更何况是在野外和情夫偷欢儿?广东地处沿海,又有很多工作的机会。因此是众多年轻人打工的首选之地,而年轻的小胡(化名)就是来到广东打工的一名务工人员。
小胡原本已有家室,但是小胡活泼的性格使得她想要出来见识见识不通过的世界,因此她就把自己的老公和孩子留在了老家。
起初小胡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生活没有一丝波澜。但是一个男人的出现让她心中的春水开始荡漾,这个男人就是和小胡同在一个厂区的男人陈亮(化名)。
小胡长期和丈夫分居,生活和工作上的不同频使得两人逐渐没有了什么共同语言,在为数不多的电话通讯时也总是以吵架而告终。此时陈亮的出现对小胡来说就好像是救赎,不仅缓解了她生活上的孤独,更是给她漂泊的心一丝安慰。
久而久之,两人在朝夕相处间就产生了情愫。两人下班之后经常约会、共进晚餐,俨然一副刚热恋的小情侣模样。恋爱之处总是充满着美好,也总是会令人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
两人本就是在工厂上班,因此住的都是员工宿舍,也就没有什么隐私可言,因此两人只能去附近的旅店开房。这天两人吃过晚餐之后本想要去到旅店共度良宵,但是路上两人谈天说地,情到浓时竟一时间忍耐不住。
于是两人会心一笑便去到公园的草丛间,打算趁着夜色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小胡和陈亮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体验,两人也都觉得十分有趣。正当两人颠鸾倒凤时,几个男人的到来打破了两人的偷欢儿。
陈亮定睛一看是4个醉醺醺的男人,他们俨然是一副刚喝完酒的样子。陈亮和小胡做的事情被他们尽收眼底,二人在感觉羞耻的同时几个醉酒大汉竟提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要求——他们要加入。
陈亮自然是不允,小胡也吓得花容失色,陈亮随即就和几个男人撕打了起来。期间陈亮寡不敌众,不慎被一名男子用衣服闷死,而小胡也被几个人轮流侵犯。
几名大汉“潇洒”后便离去,只剩在原地凌乱的小胡和死去的陈亮。等到缓过神来小胡立刻去警局报了警,警方也很快将几人抓捕归案。
【法律分析】
这又是因为偷情而引发的案件,自古以来这样的案件就不在少数。通过这起案件,我们也可以了解一下以下法律知识:
首先案件中4名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而依法判定的罪名。
若构成强奸罪则需要满足以下2点:
- 必须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案件中4名男子先是将小胡的情夫陈亮打死,后又威胁、强迫小胡强行与他们发生性关系,这已经属于使用胁迫手段。
- 必须是违背了妇女意志。案件中几名男子对小胡的行为已然是违背了其主观意愿,否则小胡也不会再清醒之后立即报警。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若触犯强奸罪时出现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二人以上轮奸的情况出现,则会以强奸罪的加重情节进行论处。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则会被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其次,案件中的几名男子已经触犯了故意伤害罪。起初几人在意愿上并没有将陈亮置于死地的主观动机,但是在打斗过程中却导致陈亮的意外死亡。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故意伤害时出现致人死亡的现象则会被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综上所述,行凶的4名男子中有一名为首的男子被依法判处了死刑,其余三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最后就是小胡在婚姻中的出轨行为。小胡若觉得和自己原配丈夫的婚姻难以维系,她完全可以采取正规的程序进行离婚。出轨这一行为不仅在法律中会被判定为婚姻中的过错方,在道德准则上则是难以令人接受的。
但小胡的陈亮的感情究竟是爱,还是长期孤独后一时贪图的新鲜感,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在这起案件中也让我们明白,不要做一些将自己置身险地的事情,更不要违背婚姻中的忠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