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5岁的湖南永州市民金杰反映,2015年1月,他的父亲金唐被警方误认为吸毒人员,自此每年需要备案。这一事件导致金唐失去工作,性格也发生了变化。直到2024年,真相才浮出水面,原来是叔叔金海冒用了金唐的身份。为了追究警方的疏忽带来的伤害,金家人正式索赔50万元。
金杰介绍,父亲金唐早年在广东的电子厂打工,月薪上万元,全家生活还算滋润。2015年春季,老家的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富家桥派出所民警突然要求父亲回去备案。尽管金唐多次解释从未沾染毒品,但最终还是按警方要求备了案。回家后,母亲对此大为不解。金唐因此失去了工作,另找工作也屡屡碰壁,只好返乡从事养殖业,偶尔打零工度日。他还需不定期向村委、派出所拍照备案,频率大约是每年两三次,人也因此性情大变,日渐孤僻起来。
2016年起,金杰的母亲多次前往村委会和派出所讨说法均无果。直到2024年3月,父亲被警方叫去抽血验证身份。9月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后,警方终于澄清,吸毒者不是父亲,而是叔叔金海。两家因叔叔吸毒嗜赌无业而走动不多,所以金海对此事也不知情。
金家人四处申诉维权,经村委会、警方、当地政府等多部门参与协调后,警方称已将错误信息更正。金家人看到了当年那份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金海因吸食冰毒和麻古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还有一份情况说明称,由于民警没有严格审核,致使出错。
金杰表示,事情并未完全解决。今年3月,他报考广东事业单位时发现父亲记录在系统内的错误信息仍未更正,考试也因此泡汤。考虑到警方的疏忽给全家人造成的不便,金家人除了要求撤销父亲的吸毒记录,还提出了50万元的索赔要求。
6月30日,零陵区政府一名负责处理此事的张姓工作人员称,据其上周向警方了解到,金唐的错误信息已被全部更正过来,但金家提出索赔50万的要求“没有依据”,还需要继续沟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分析称,警方在办案过程中未仔细核实身份,导致金唐被错误记录吸毒信息,侵犯了其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警方未履行好身份核实义务,属于执法瑕疵,相关责任人员会受到内部纪律处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警方的行为侵害了金唐的人格权,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若造成实际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金唐因警方失误遭受了一定困扰,有权要求警方赔偿损失。但索赔50万元是否合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金唐能提供证据证明因警方错误记录导致孩子失去考事业单位机会等重大损失,以及长期遭受精神痛苦等,可据此计算损失并主张赔偿,否则难以得到全部支持。
赵良善建议,金唐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请求监督纠正。若投诉无果,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赔偿损失。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还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