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15日)
歌手薛之谦微博发文
点评《飞驰人生2》
↓↓↓
滚动下图回看详细内容
结果
长文说的内容没太多人在意
但是用的配图却引发了巨大争议
"薛之谦 盗摄"的话题
直冲热搜第一
对此
今天(2月16日)上午
薛之谦发了首打油诗回应
结果,
他的回应非但没有平息争论,
反而让争议愈演愈烈。
16日晚,央视新闻发布消息,援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说法,表示: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若当事人不许可,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
随后,薛之谦转发央视新闻微博,再度回应“盗摄”争议:“文字 乃凶器 可传善 可滋恶 流量 是干爹 可换银 可报应”。
有网友称
拒绝摄屏是观影的基本要求
公众人物带头盗摄
确有不妥
“既不尊重电影也不尊重观众“
但也有网友表示
虽然薛之谦的行为
确实属于“盗摄“
但几张照片
根本起不到任何剧透效果
也没作商业用途
没必要上纲上线
有不少网友坦言
自己看电影过程中
有时也会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
此前曾发生类似事件
此前
女歌手乃万
曾在微博晒出
自己在电影院拍摄的屏幕live图
后被网友指出是盗摄
道歉并删除了微博
此事一度登上热搜
乃万微博截图
此外,2023年上半年
《灌篮高手》
国内上映,火遍全网
零点首映场上座率超五成
但电影博主@3号厅检票员工
却指出观影存在大量不文明现象
"屏摄应该是我看过这么多电影
最严重的一次"
“盗摄”违法吗?律师解读
盗摄不妥!
2017年3月1日《电影产业促进法》生效
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
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
进行录音录像
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并要求其删除
甚至有权要求其离场
不同影院的电影票背面都会提示"影厅内严禁摄影、录音及录影"
央视电影频道《今日影评》中
也请来过专业律师
对一些常见误区做出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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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拍彩蛋、不拍正片行不行?
只拍照片不拍视频呢?
拍了只发朋友圈,或者干脆不发呢?
北京市律协
文化旅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雯雯律师表示
以上均属于侵权
只要龙标亮起
观众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机拍摄
在这里需要厘清的一个概念是
买了票,不等于可以拍
"如果若干个网友
每人拍一帧不同的影片照片发在网上
流传得足够多
就可能构成对于该片内容的泄露"
这也就是为何各影片
要联名倡议"不要屏摄"的原因
除了法律、版权等方面的规定之外
"不屏摄"也是一种观影礼仪
电影是带有沉浸属性的艺术
在影院这样特殊的黑暗环境
任何手机光源
对于旁人的眼睛都会构成一种"夺目"
打断旁人的观影体验
观影可以选择这些方式打卡
那么,既然屏摄不可取
如果想表示自己来电影院
打过卡、看过影片了
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首先
官方会在社交平台放出
海报、剧照、
预告片/预告片截图等物料
转发这些不比自己拍的
画质低劣、角度扭曲的照片香?
实在要打卡
电影的票根就可以拍!
还有些片方会在各大影院
设置专门的"打卡区"
摆放了人物立牌、巨幅海报
等等宣传品
还附送许多周边
如此沉浸式的体验不是更好吗?
你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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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橙柿互动、新闻坊、央视网、@薛之谦、网友评论等
▌编辑:赵珊珊 校对:刘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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