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找他借了钱一直没还,去法院打官司胜诉了对方却故意躲起来,郴州人曹某在同学群、短视频平台等多处发布讨债相关内容,喊话同学还款。没想到,他没有等到还款,却等来了同学把他起诉到法院的消息,称他恶意诋毁,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郴州资兴市人民法院今天通报了这起案例,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男子网络喊话讨债被起诉
曹某与胡某是同学,但胡某拖欠曹某借款长期不还,曹某多次讨要无果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判决胡某还款,但是胡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曹某只得向资兴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胡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故意逃避执行,法院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执行未果,且胡某将曹某所有联系方式拉黑,导致曹某无法联系上胡某,于是曹某在同学群、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发布追讨欠款的相关内容,并喊话胡某,要求其主动与自己联系。
曹某没想到他这一举动不但没有顺利要回借款,反而给自己惹来官司。
胡某认为,曹某在其同学群、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上恶意诋毁的行为,给其带来很多负面社会评价,因此委托律师诉至资兴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法院:方式欠妥但不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在同学群、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发布向胡某追讨欠款的相关内容,所述内容与客观事实基本一致,无捏造、虚构事实,也没有使用侮辱、诽谤性语言,故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且胡某未举证证明该行为对其造成实际影响或损害后果。资兴法院已将胡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失信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即使胡某的社会评价降低,也是由其自身不诚信行为所致。因此,曹某通过同学群、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发布胡某的相关内容,虽方式欠妥,但不构成人格权侵权。法院依法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介绍,胜诉权益无法在执行阶段兑现为“真金白银”,导致执行陷入僵局,易引发当事人负面情绪。司法实践中,常见当事人在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时,采取泼油漆、张贴含侮辱言论的宣传单等过激方式,衍生新的纠纷,反而从有理方变为侵权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虽然违背诚信,但其人格权仍受法律保护。因此,申请执行人追讨债务时需确保行为合法、诉求合理,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尊重他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