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部门微信公众号发布问答称,个人养老金领取时需按领取额3%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这一说法引起广泛关注,一些网友误以为基本养老金领取时也需要缴纳3%个税,还有部分网友对个人养老金缴纳3%个税的政策表示不解。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解释,个人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具有强制缴纳特征,一直以来都是免税的,因为这关系到老年人的基本生存支出。而近些年兴起的个人养老金是自愿缴纳的,国家为了鼓励其发展,提供了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并适用最低档3%的税率。为了避免中高收入者享受过多优惠,造成社会不公平,政策规定每年1.2万元限额要求,并在最终领取时需要缴纳3%个税。
中国养老保险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构成;第二支柱是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组成;第三支柱则是以个人为主导的商业养老保险,包括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专属型养老保险等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旨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因此基本养老金无需缴纳个税。北京市税务局也回应称,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截至2024年末,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10.73亿人,参保率已提前达到95%,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由于基本养老保险总体保障水平相对较低,中国还在积极发展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带有强制性,是政府为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因此免税。而个人养老金是自愿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理应征收个税,但国家为了鼓励发展第三支柱,给出了3%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施正文进一步解释,个人养老金属于更高程度的养老保障,为了鼓励其发展,出台了税收递延优惠政策,但也设置了1.2万元的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不能享受税收递延优惠政策,同时领取时需缴纳3%的个税,这样既激励了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又避免了税负不公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