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是美国的著名作家,他一生的经历就像是一部传奇,他亲身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和西班牙内战,也曾涉足非洲丛林、险遭不测。他还是最早到中国采访,报道中国抗日战争状况的美国记者之一。不过,他的文学成就远远盖过其传奇经历。在我看来,海明威的成功源于他写作时的一个很奇怪的习惯:站着写。
毎天早上进行写作是海明威铁的纪律,不管头天夜里睡得多晚,一大早他就走到写字台前,先重读一遍已写好的部分,让自己沉浸到情节中去。随后,他就用一只脚站着开始写作。
就这样,海明威成功地创作了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和中篇小说《老人与海》等优秀作品,并在1954年赢得了世界性的最高荣誉——诺贝尔文学奖。
有一次,有位记者向他请教:“您那简洁风格的秘诀在哪里?”
海明威就直截了当地回答:“站着写,而且用一只脚站着。”
当问他为什么要这样时,海明威解释说:“我采取这种姿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
有一次,他的一个老朋友拿了自己的一份稿件来请教他,看见他用一只脚站着写文章,禁不住问道:“我真不明白是什么原因,站着不是太辛苦了吗?”
海明威说:“是的,坐着当然舒服,但文章一写就长;站着容易累,逼着我尽可能写得简短些……等到最后校阅的时侯,我就坐在安乐椅上。那时候多么舒服,它容我勾去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余的东西。”
站着写与坐着改,这是多么特别而高明的一着。
海明威喜欢用铅笔写作,因为便于修改。对作品的修改,他的态度也极为严肃。每天开始写作时,海明威先把前一天写的读一遍,写到哪里就改到哪里。全书写完后又从头到尾改一遍;草稿请人家打字誊清后又改一遍;最后清样出来再改一遍。他认为这样三次大修改是写好一本书的必要条件。他的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初稿写了6个月,修改又花了5个月,清样出来后还在改,最后一页一共改了39次才满意。《丧钟为谁而鸣》的创作花了17个月,脱稿后天天都在修改,清样出来后,他连续修改了96个小时,没有离开房间。
站一个小时写作并不难,难的是天天站六个小时写作,有时甚至延长两个小时。有人说他写作时一天用了20支铅笔,海明威承认没那么多,“写得最顺手时一天只用了7支铅笔”。
海明威在埋头创作的同时,每年都要读点莎士比亚的剧作,以及其他着名作家的作品;此外还精心研究奥地利作曲家莫扎特、西班牙油画家戈雅、法国现代派画家谢赞勒的作品。他特别注意学习音乐作品基调的和谐和旋律的配合。所以他的小说情景交融,浓淡适宜,语言简洁清新、独创一格。
海明威为了尽可能简短地表达自己的思想,除了站着写一着之外,平时还进行严格的训练。他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见习记者时,该报社对他提出写稿必须“用短句”,用生动活泼的语言。他出任欧洲记者期间,严格地要求自己用“电报式”的语言撰写新闻。后来,他总结自己从事文艺创作的经验,提出了着名的“冰山之喻”,他认为文艺创作应简明、含蓄,像冰山一样“露出水面的是八分之一,有八分之七在水面以下”。
海明威主张“去掉废话”,把一切华而不实的词句删去,最终取得了成功,他被誉为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文不在长,言简意赅则佳。作家海明威惜墨如金的写作态度,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