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贵州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案重审二审将在贵州高院开庭审理。
2001年3月,李玉前的妻子谢某明及其3岁儿子遇害。案发时李玉前是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他和与其有两性关系的厂内女工孟某红,被指杀害谢某明及其儿子。
2004年,历经一审、二审、重审后,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六盘水中院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判其死缓。
2016年,贵州高院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当时李玉前的申诉代理人徐昕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对该结果很意外,他认为此案中在案证据存在非常明显矛盾和不足,应该改判无罪。
2023年9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玉前涉嫌“杀妻灭子”案重审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与二十年前的二审判决几乎一致。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被指帮忙处理尸体的孟瑞红犯包庇罪,获刑8年。
被控杀妻灭子男子律师回应争议
此次重审为李玉前辩护的律师周兆成告诉媒体记者,李玉前先后换过四位律师,均认为其无罪。周兆成称,李玉前的作案时间、作案手段、受害者死因等诸方面仍证据不足,”希望二审,法院还是能够全面审查这个案件,还原事情真相。也希望这个案子不要再进入新的申诉环节,从案发到今天已经过去24年,在这漫长的时光中,李玉前一直在申诉。我们也希望能够在二审这个环节争取还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