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宣传必备手册
4月7日
《青岛银行》内刊
“青银e刊”微信号
举办了通讯员活动
邀请了总行法律合规部
张笑冬童鞋 为大家作
银行微信宣传的“正确姿势”的专项培训
下面小刊就将培训中的干货
打包好,为君呈上!
通
讯
员
秘
笈
微信公众号已经是大家常见常用甚至天天在做的自媒体平台,但在铺天盖地的宣传背后,多数公众号,尤其是银行公众平台,在发布产品宣传信息、分享热门桥段时,由于欠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往往奉行“拿来主义”,导致频频踏入“雷区”,侵权纠纷层出不穷,更有甚者引发被诉案件,严重影响银行声誉。因此,我们亟需系统化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加强网络声誉管理。
微信侵权的主要类型
著作权侵权/ 肖像权侵权
著作权
相关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侵权行为表现
未经授权引用、摘录、复制、改编、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图片、视频、艺术字体、漫画、卡通形象等用于商业宣传。
侵权法律后果
《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特别提示:小心转载侵权
世上没有免费的“心灵鸡汤”。公众号转载不同于朋友圈转发,即便不与业务宣传相结合,因其具备显著的营利特征,在未取得作者授权前提下的转载行为均存在侵权风险。
判断标准
作者明确表示“版权所有,禁止转载”—擅自转载构成侵权;
作者明确表示“未经许可,谢绝转载”或“转载需获得本人同意”应联系作者取得授权方可转载;
作者明确表示“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视为作者对其转载许可及著作权报酬的放弃,在注明原作者信息及作品来源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转载;
作者对转载许可未置可否—除转载权威媒体对时事新闻的报道之外(注明出处),其余均需取得作者授权。
肖像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侵权行为表现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授权使用公民肖像或非法损毁、恶意玷污、故意丑化、侮辱等不当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
侵权法律后果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特别提示:警惕明星维权
热点新闻搭便车:通过推送明星热点新闻事件借机自我宣传是部分微信公众号吸引读者,增加阅读点击量的通常做法。然而,这种潜在的商业推广方式因其内容包含明星照片已经涉嫌侵犯肖像权。
间接宣传不免责:即使在使用明星肖像的微信文章中未对产品或服务进行直接宣传,因银行微信公众号并非公益性服务平台,具有商业推广属性,微信公众号下方也往往带有“扫描关注”二维码等吸引公众关注的内容,易被认为通过明星知名度增加企业市场影响力。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宣传中使用明星照片已经本人同意或有其他合法根据的话,则会被认定侵犯肖像权。
明星表情应慎用:从法律上讲,只要能和特定人物形成对应关系的形象均涉及肖像权问题,其中就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明星表情包。因微信聊天使用表情包一般不涉及营利目的,通常不会被认定肖像权侵权。一旦上升到公众号使用,则难逃商业推广的嫌疑,等待着我们的可能就是一场开在法庭的明星见面会。
如何防范风险
一、使用原创素材,树立版权意识
1. 尊重原创、鼓励原创、支持原创
2. 调动创作热情,汇集员工智慧
3. 日常积累组成原创素材库
4. 明确约定除署名权外其他作品权利归属我行
p.s 比如我大e刊,就是一直坚持原创的哦!
二、加强事前审查,注重源头预防
宣传稿件发布前,应严格审核文章中使用的各类元素
1. 是否获得权利人许可
2. 是否存在抄袭篡改现象
3. 是否属于禁止转载情形
4. 是否注明作品来源并如实署名
三、防范外包风险,严格侵权责任
1. 及时签署委托协议,约定设计作品或稿件的著作权归属我行
2. 明确第三方侵权违约责任
3. 要求提供宣传素材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如著作权登记证书,许可使用合同等)
4. 合理审查,避免“二次侵权”
四、把握宣传界限,避免不当使用
1. 一切公民肖像图片的使用、转载应取得授权许可
2、不得歪曲、诋毁、贬低公民形象或使公众产生误解
3. 宣传视频的拍摄,应与其中的表演者或受访者及时签订合同或出具书面授权
4. 不做夸大、误导性的虚假宣传
正如人民日报时评文章中指出的,“微信公众号野蛮生长的时期不可能长久,严格规范的时刻肯定会到来。”大青银作为上市银行,规范微信网络宣传,提升版权保护意识,既是维护声誉形象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
感谢 总行法律合规部 张笑东 分享
在这里,小刊也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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