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一名男子在与女友发生争执后,将半个榴莲和一箱车厘子从11楼扔下。公安机关迅速介入,以高空抛物罪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凌晨3时许,绍兴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有人高空抛物。民警戚恒栋立即前往现场处理,发现现场一片狼藉,散落着水果、零食、瓜子壳以及大罐洗衣液等生活垃圾,甚至还有杀伤力巨大的大块榴莲壳。一辆露天停放的电瓶车不幸被砸中,其后尾箱外壳被砸碎。
在现场,一只外卖袋引起了民警注意。袋子上残留的外卖单清晰地印有收件人的电话及地址信息。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迅速锁定了住在11楼的王某,并敲响了他的家门。面对询问,王某很快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当晚他与女友发生矛盾,为了发泄情绪,他将手中剥到一半的榴莲连壳带肉从阳台窗户扔了出去,随后又将整盒车厘子、近二十包零食以及生活垃圾从阳台抛下。
王某家阳台下方是小区居民进出频繁的过道,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当场对王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王某表示后悔,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目前,王某因高空抛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不仅是极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