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男子强奸亲生女儿致其怀孕产女后,又对外孙女实施性侵,二审仍判处有期徒刑25年!韩国一名70多岁的男子在长达40年的时间里性侵亲生女儿,甚至对因此出生的外孙女也实施了性侵,二审仍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大田高等法院第一刑事部当天上午对因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亲属关系强奸)等罪名被起诉的该男子维持了原判。
这名男子从1985年起对其亲生女儿开始实施性侵,直到最近为止,共进行了277次。在此期间,受害者多次试图逃脱但均未成功,并经历了4次怀孕和堕胎。最终她生下了女儿,而该男子不仅继续性侵自己的女儿,还对外孙女实施了性侵。
在调查后被移交审判时,该男子坚称“酒后不记得了”、“无法承认”等,强烈否认指控。然而,今年4月的一审法庭根据DNA分析等证据认定其有罪。法庭严厉批评称:“被告人剥夺了受害者本应享有的平凡幸福人生的机会,更加悲剧性的是,他强烈否认罪行,无法看出其是否有丝毫良心谴责。”法庭指出这是一起引发对人类本性深刻怀疑、给社会带来巨大冲击的案件,在追求保障个人自由和人权的韩国社会中,这是难以想象的犯罪。
被告方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甚至主张他是被冤枉的。上诉审法庭表示:“被告人对自己本应保护和抚养的亲生女儿实施了长达40年的性侵,甚至将出生的女儿即亲外孙女也作为犯罪对象,性质极其恶劣。”考虑到被告人的年龄和体弱多病状态,一审量刑既不过重也不过轻,不能认为不当。因此驳回了双方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