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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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23号),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2023-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不含保送生、港澳台侨生、民族预科生和中本贯通生),经学籍所在高校同意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学生退役士兵除外);
2.所修大学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所在高校绩点满分为4.0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3;所在高校绩点满分不为4.0的,等比例折算;
3.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且不可兼报其他高校插班生。本校学生不得报考本校插班生。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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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
5月10日至5月14日,考生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网页提示上传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大学成绩单等材料扫描件。
(二)初审
5月21日前,考生可在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阅并下载复旦大学插班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并提前准备考试报到所需材料。
(三)笔试
笔试开始时间:2024年5月25日9:00
文科类专业考试科目:文史哲基础(400分)、英语(200分)
理科类专业考试科目:高等数学(400分)、英语(200分)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预录取
将笔试单科成绩均达到该科目平均分的考生按照笔试总分高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不进行调剂),并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同分排序规则:文科类专业考生笔试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史哲基础成绩、英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下同);理科类专业考生笔试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等数学成绩、英语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成绩。
6月20日前,考生可在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查询考试成绩。预录取名单将在复旦大学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考生须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交预录取通知回执。
(五)入学审核
考生须在入校报到时提交《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和所在高校开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一年级所修课程学分不低于45学分,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所在高校绩点满分为4.0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3;所在高校绩点满分不为4.0的,等比例折算。
我校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插班生入学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学籍管理
(一)通过考核的学生,将在报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完成学籍手续,正式入读复旦大学。入读年级由入读专业所在院系确定。
(二)在取得复旦大学学籍前,学生若违反《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将被取消插班生资格。
(三)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规定》由入读专业所在院系予以认定,并由教务处审核和转换。
(四)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五)学生修满入读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复旦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复旦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将获得复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插班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监督。
六、附则
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上海交通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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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23号),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继续在部分专业实施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2023-2024年度上海市各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参加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学生退役士兵除外),且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 所修大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报名时GPA原则上需达到3.6(GPA要求可视报名情况及报名专业做适当调整),并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
3. 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
4. 无违法违纪行为。
注:每位考生限报考我校一个专业类,在同一专业类内可填报多个专业志愿。插班生入校后不能再转专业。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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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宁缺毋滥。(2)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3)医学技术类包含专业:医学检验技术、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影像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包含专业: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智慧农业。
2025年起,我校插班生理工及环化医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将统一为物理和化学。具体招生专业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以及与考试相关的讲座。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提供考试样卷和复习资料。“英语”考试不含听力。
三、报名程序
1. 考生须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选择页面右上角“插班生注册”进行报名。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加盖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申请表与其他必要材料扫描件并完成提交。上传的申请表扫描件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二维码应为最终版本。未完成提交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4日。
2. 除申请表外的其他必要材料包括:
(1)大学一年级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录检表一般在学校档案馆,须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馆公章)
(3)录取通知书
(4)身份证(正反面)
(5)若为大一退役士兵,须提供兵役证明
3. 所有上传材料须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资格审查或相关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5. 根据插班生招生选拔进程,考生可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的初审结果、准考证及考试结果等后续信息。
四、选拔及录取程序
1. 审核
我校将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给予入围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选拔。
2. 笔试
笔试预计于5月25日(周六)上午9时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招生流程有所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准考证、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情况将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发布。我校将设定各专业类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对于上线考生将依据笔试总分排序,按不超过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总数的1.2倍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入围面试人数可低于各专业类计划数。
3. 面试与预录取
面试预计于6月初进行。面试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我校将在各专业类内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总分300分,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预录取人选和专业。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总分、笔试数学成绩、笔试英语成绩排序。预录取专业采用“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级差分。对达到所报专业类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预录取。
4. 公示与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预录取学生须在7月20日前将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或发送电子版至我办邮箱。未提供成绩单或成绩单有不及格记录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预录取学生将于9月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插班学习。我校汇总报到情况后将插班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通过上海市教委审定的学生,在办理完手续后,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在未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之前,若违反上海交通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则取消其插班生资格。
若预录取考生被取消资格,我校不进行递补。
5. 其他事宜
(1)我校插班生报名和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生的申请材料不得有伪造相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预录取学生将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4)我校插班生录取后一般需从大一开始就读;相同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申请就读大二。插班生无法参加双学士学位项目。
(5)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相关规定,经所在院系认定后,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和转换。
(6)学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法学试验班、传播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中外文化交流)、文化产业管理、工业设计、核工程与核技术、海洋科学(物理海洋与观测技术)、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专业: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医学院各专业:除参照《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外,对《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斜视等,请慎重报考。
六、监督机制
本次插班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
同济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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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济大学2024年继续实施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2023-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不含高考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保送生、网络生、定向生、西藏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生、中本贯通、免费师范生、港澳台侨学生等特殊类型),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参加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学生退役士兵除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限理科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
3.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4.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成绩单平均绩点(GPA)不低于绩点满分的85%;
5.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
6.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学籍所在高校同意报考。
注:报名考生不可兼报其他高校插班生。本校学生不得报考本校插班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同济大学插班生最大招生计划数为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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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录取人数不超过最大招生计划数,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宁缺毋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5月10日至14日,考生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同济大学2024年插班生报名表》。
特别提醒: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范围内进行预录取,不调剂。
2.在线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
(1)《同济大学2024年插班生报名表》(须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现就读高校教务处公章);
(2)《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含有考生本人信息的录检表)(须加盖现就读高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馆公章);
(3)现就读高校录取通知书;
(4)大学一年级成绩单(须加盖现就读高校教务处公章);
(5)身份证(正反面)。
3.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须按要求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考生上传的报名表扫描件版本号必须与系统一致。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视为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负。
根据插班生招生选拔进程,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的审核结果、准考证及考试结果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
四、选拔和录取程序
1.审核
我校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
5月15日起,考生可在统一报名平台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5月22日起,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报名平台下载打印《插班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等内容。
2.笔试
笔试定于5月25日(星期六)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有所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参照我校一年级本科生相关课程的学习要求进行考试。
3.预录取
(1)确定入围分数线
将笔试单科成绩均合格(≥60分)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不超招生计划总数原则划定入围分数线,确定入围考生。
入围考生须在我校通知规定时间内将将全套纸质版报名材料及体格检查表寄至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考生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若不符合规定,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2)专业预录取
入围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数进行专业预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对报考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不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的入围考生不予录取,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划定入围分数线及专业预录取过程中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成绩高低为顺序处理,再成绩相同时,以考生高考数学科目成绩与高考数学科目满分的比值高低为顺序处理。
(3)公示与备案
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并向考生邮寄预录取通知书。
预录取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须提交原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提供成绩单、不符合本简章一、4关于成绩要求者,将取消考生的预录取资格。我校汇总报到情况后将插班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通过上海市教委审定的学生,在办理完手续后,正式取得同济大学学籍。在未正式取得同济大学学籍之前,若违反同济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则取消其插班生资格。
五、其他事宜
1.插班生的学费、住宿费等与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相同。
2.插班生不享受同济大学校内转专业政策。
3.插班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由我校对应学院根据自行制订的办法,采用审核、考试、面试等办法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有可能要求学生补修相关课程,如需补修课程较多,将安排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4.插班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转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我校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我校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学士学位证书。
六、监督机制
为确保插班生招生试点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插班生招生工作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全程录像。学校监督部门邮箱。
七、附则
1.考生不得有伪造有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考试资格、预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高校。
2.我校插班生招生工作报名及选拔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插班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华东师范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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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插班生招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2023-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不含高考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保送生、网络生、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中本贯通和港澳台侨生等类型),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参加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条件,经当前学籍所在高校同意;
(三)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
(四)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成绩优秀,大学一年级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考生已获得学分的平均绩点,不低于满绩点的80%(不论满绩点分值多少都按这个标准执行)。
报名阶段及拟录取阶段学生成绩及平均绩点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五)品德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
注:参加统一高考并被上海市相关高校录取但未入学就读即入伍参军者、或入学就读大一后因入伍参军未参加插班生招生报名考试者,不受上述第(一)条限制。(需提供入伍证明材料,邮件发送至zsb@ecnu.edu.cn)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见附表1。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4日12时。
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注册账号(请考生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
2.按系统要求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并在申请报考大学的列表中选择华东师范大学;
3.根据我校报名流程提示操作即可。每人只可报一个专业。
4.上传以下报名材料(JPG格式),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报名表(报名表须本人签名并加盖现就读高校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
(3)《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录检表,须加盖原就读高校招办或档案馆公章);
(4)成绩单(加盖现就读高校教务处公章)。
(二)材料审核及打印准考证
学校会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预计在报名结束后一周之后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审核结果和准考证打印时间以招生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考核科目及时间
(一)初试(笔试):
考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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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门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等于两门成绩之和,满分200分。
考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说明。
(二)复试(含笔试、面试,详见附表1)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复试时间为6月1日(暂定)。
复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暂定), 具体时间和教室以准考证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各专业入围复试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最大招生计划数,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复试)。
(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排序。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四)被预录取的学生需提供当年高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录检表,须原所在高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有效)和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凡成绩、平均绩点等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将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若有考生被取消预录取资格,我校不再进行递补录取。
(五)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获发正式录取通知书,按“插班生”途径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经批准升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可取得我校学籍。
(六)插班生录取学生进校后不再享受转专业相关政策。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插班生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三)招考信息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插班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五)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24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插班生报名和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插班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九、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专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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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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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多元化的选拔机制,学校2024年继续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通过插班生转校学习的选拔机制让优秀学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及才智,鼓励部分优秀学生脱颖而出,成为高素质、有专长、社会需求的创新型人才。
一、招收对象
2023—2024年度为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学生(不含艺术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定向生、保送生、港澳台侨、少数民族预科、中本贯通等类型),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参加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学生退役士兵除外);
2.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条件,并经学籍所在高校同意后报考;
3.报名时已获得学分的平均绩点(以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为准)不低于满绩点的80%;
4.一年级所修大学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成绩单无不及格记录);
5.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生计划
招生最大计划数为34名。具体如下:
考生只能填报与本人在读专业(或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具体详见“招生计划信息表”。其中报名条件对应的专业大类可以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教高函〔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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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材料初审
1.网上报名。5月10日至5月13日期间考生登录上海市插班生网上报名平台(https://cbs.fudan.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报名材料。
2.上传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报名表(含所在高校同意报考意见,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2)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在读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或档案馆公章);
(3)所在高校第一学期成绩单(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材料初审。
学校对按报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报名材料进行材料初审,考生可于5月21日登录上海市插班生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材料初审结果。
4.打印准考证。5月22日起,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插班生网上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学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告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时上传报名材料的纸质版(须与上传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一致)。所有申请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300分。
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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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提供历年考试试卷以及复习资料,不办考前辅导班和讲座等。
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考试范围详见附件。
笔试合格名单的确定:对于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最大招生数的150%确定面试名单(末位同分全进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满分30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80分)将不予录取。
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科学素养、创新意识等内容。
报考有体检限制要求的专业的考生在面试时由学校安排体检,体检受限者不能录取。体检限制详见“招生计划信息表”。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各专业的预录取插班新生名单。
插班生预录取结果预计在6月底左右公布,并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结果生效。
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未提供成绩单或有不及格记录者,将取消考生的预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符合上述要求、到校报到的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插班生新生按“插班生”途径升入学校相关专业就读。
插班生进校后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插班生的学费、住宿费参照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
插班生不享受校内双向选择转专业政策。
六、组织机构
学校插班生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老图书馆200室),邮政编码:200237
八、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在我校插班生选拔过程中,若考生在申请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在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九、本简章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
上海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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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七、报名条件
1.就读于上海市普通本科院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参加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于2023年秋季入学的在籍在校,并经学籍所在学校同意的一年级优秀本科学生(不含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保送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西藏高中班、中本贯通和港澳台侨等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3.学习成绩优良,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报名和录取时一年级期间平均绩点达到 3.3(以满绩点4.0为标准)及以上。若满绩点为其他标准,绩点核算后须对应加权平均成绩≥82分(满分为100分)。
注:凡报考插班生的考生仅能填报一所院校中的一个专业。
八、招生计划
详见《上海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九、考试日期
2024年5月25日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一、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十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专业限制详见《上海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十三、报名、考试及录取原则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4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办理报名手续,并上传以下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须为JPG格式):
(1)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扫描或拍照件;
(2)“报名平台”上下载的报名表的扫描或拍照件(须本人签字,学籍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3)学籍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一年级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的扫描或拍照件(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如有多张,每张均须盖章);
(4)学籍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校学生学习平均绩点满分分值的说明(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5)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2023年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扫描或拍照件(须学校招生部门或档案馆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6)若学籍所在学校满绩点不是4.0,还需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本人绩点核算后对应的加权平均成绩证明(满分为100分,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2.报考资格查询
时间:2024年5月19日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并关注资格审核结果。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2日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科目:详见《上海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2.考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特别声明:学校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提供历年考试试卷以及复习资料,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科目的考试情况划定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
2.各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后,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预录取。如遇末位同分,各专业比较下列科目成绩:
档案学:英语(笔试);
法学:法律基础;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高等数学A;
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应用物理学:大学物理;
若再同分,则比较高考成绩(高考总分按750分折算)。
(四)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查询
1.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将于6月中下旬在“报名平台”公布。预录取名单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请于8月中旬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预录取通知书;
2.被预录取的插班生新生务必于开学报到时提供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录取时一年级期间平均绩点达到 3.3(以满绩点4.0为标准)及以上。若满绩点为其他标准,绩点核算后须对应加权平均成绩≥82分(满分为100分)。如符合上述要求,学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学校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法学、档案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五、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六、其他须知
1.学校将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转入上海大学相关专业就读,进校后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2.插班生不再享受上海大学校内转专业政策。
3.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学校不主办、不授权、不合作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5.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6.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7.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七、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1.上海大学插班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学校党委、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2.本科招生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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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编辑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面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多元化选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机制,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东华大学2024年继续招收插班生。
一、学校性质
东华大学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12年实业家张謇创办的纺织染传习所。1951年建校,时名华东纺织工学院。1960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中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8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为纺织科学与工程。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新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
2023—2024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并经学生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限理科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且化学”。
(3)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色盲、色弱不能报考应用化学专业。
(4)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且未填报其他高校插班生。
(5)考生大一学年总绩点不低于3(以满绩点4.0为标准)。如满绩点为其他标准,学年绩点核算后须对应成绩≥78分。
2.招生计划
2024年东华大学插班生的最大招生计划数为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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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
1.2024年5月10日-5月14日,登录上海市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打印“东华大学2024年插班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大类或专业。
3.报名材料
在线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
(1)报名表(考生签名,加盖所在高校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
(3)《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加盖所在高校招生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公章);
(4)在读(学籍)证明(加盖所在高校教务处公章);
(5)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教务处公章)。
报名无需邮寄材料,上述材料扫描成PDF或者JPG文档,上传报名平台,上传材料须确保真实、清晰。
4.5月21日起,完成报名的考生,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5. 5月22日起,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照东华大学2024年插班生考试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试方式
插班生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24年5月25日上午9时开始,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进校参加考试。
(2)笔试地点
东华大学延安西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具体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满分各100分。笔试考场设置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像。
笔试成绩可于2024年5月27日9:00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我校将设定各专业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对于上线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总成绩=高等数学成绩+大学英语成绩)排序,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2倍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进面试),学校本科招生官网公布入围面试名单。
2.面试
(1)面试安排
面试初定5月28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科学素养、创新意识等内容。
面试满分20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20分)将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综合成绩总分200分。
五、录取原则
1.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末位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笔试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数学成绩/该省份高考数学总分比值分,高分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科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名单。
2.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东华大学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转入东华大学相关专业就读,进校后不得转专业或专业大类。
3.插班生参加学校新生体检,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4.录取的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予以认定并经教务处审核进行转换。取得学籍后修满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东华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取得东华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获得东华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插班生的学费、住宿费参照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
七、录取时间
插班生拟录取名单6月中下旬在东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s.dhu.edu.cn/)公示,并报市教委备案。插班生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学生报到情况确定,9月以发文形式上报市教委。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九、其他工作事项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插班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插班生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2.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招生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插班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十、本招生简章由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
华东政法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编辑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23号)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校名、校址
学校全称:华东政法大学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邮编201620)
二、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插班生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1.2023-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校在校在籍本科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中本贯通、港澳台侨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除外)。
2.大一学年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大一每学期绩点不低于3.0(以满绩点4.0为标准)。如满绩点为其他标准,每学期绩点核算后须对应成绩≥80分。
3.高考成绩须不低于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生源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4.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如录取专业在秋季高考中安排招生计划,且此专业秋考录取最低分高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控制线,可报考我校插班生;如春考录取专业在秋考中未安排招生计划,则需所在院校在秋考录取批次中专业录取最低分均需高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控制线,可报考我校插班生。
5.无违纪违规记录,并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
按照上海市教委规定,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
六、招生专业以及计划
招生计划为26名,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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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5月14日
报名方法:考生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系统中须提交的满绩点证明,考生须联系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满绩点证明,说明所在院校满绩点情况并盖章;若所在院校成绩结果状况呈现的是等第而不是绩点,也需所在院校说明个人绩点情况或等第核算后对应成绩≥80分的证明。若满绩点为4.0以外的其他标准,同时须说明绩点核算后对应成绩≥80分的绩点分数。
待我校完成报名审核后,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彩色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二)考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总分为250分。科目为大学语文(总分100分)、大学英语(总分100分)、法律基础(总分50分)。
2.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地点以及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参考书目
大学语文(徐中玉、齐森华、谭帆主编《大学语文》,第11版);
法律基础(吴祖谋、李双元主编《法学概论》,第14版;相关法律条文如有变动的,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按照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的调剂录取,不再与考生联络。
(二)录取程序
1.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华东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中有不及格科目或成绩绩点未达到我校规定要求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插班生正式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
九、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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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有关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内容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监督机制
插班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上海理工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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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报名条件
当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不含保送生、港澳台侨生、民族预科生和中本贯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学生退役士兵除外)。
2.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报名时已获得学分的平均绩点(以学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为准)不低于满绩点的60%。
3.学籍所在高校同意报考。
注:若学生所在高校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非绩点制,学生报名时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
七、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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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规则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24年5月10日-14日在上海市插班生招生统一报名平台https://cbs.fudan.edu.cn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下列材料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报名申请表(统一报名平台打印,须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所在高校第一学期成绩单(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④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须加盖所在高校招生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2.打印准考证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3.考试
①考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开考(具体安排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
②考试科目:英语、高等数学,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
4.录取原则
①考试单科成绩在50分及以上者,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合成总分=英语成绩+高等数学成绩。
②对于同分考生,按高等数学成绩、高考数学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数学总分比值逐一比较排序。
③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进入我校相应专业就读,入学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十一、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二、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插班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三、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usst.edu.cn
十四、其他须知
1.插班生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校将于入学报到时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学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3.我校不提供住宿,所有插班生新生在校本部走读,请学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4.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海事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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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大学
二、就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24年招生总计划10人,具体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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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接收插班生的经济学类专业包含经济学(海运与物流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海运金融)三个专业。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设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和英语,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50分。
(二)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高等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等数学考试成绩高分的考生,再同分者以高考数学成绩/该省份高考数学总分比值分高者优先。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按转入专业2023年秋季入学本科学生收费标准,每生6500元/学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人·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考插班生不收取报名报考费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其他须知:
(一)报名条件
1.2023-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全日制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中本贯通、港澳台侨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除外);
2.一年级所修大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一年级所修课程平均绩点(以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为准)不低于满绩点的70%;报名时出具的成绩单也需满足上述条件;
3.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经学籍所在高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试点高校,本校学生不得报考本校插班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4年5月10日到5月14日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考试统一报名平台填写个人资料,并按要求上传下述材料扫描件:
(1)统一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表(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2)现就读学校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3)现就读学校满绩点证明(须联系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满绩点证明,说明所在院校满绩点情况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4)本人身份证;
(5) 2023年高考统一录取的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在读高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室公章)。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材料审核结果。报名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5日
地点: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教学区。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
笔试:高等数学+英语
(六)其他
1.入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查。考生必须按时完成原就读高校一年级全部课程,没有违纪违规及犯罪记录。凡成绩单中有不及格科目或成绩绩点未达到我校规定要求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2.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转入我校相关专业二年级就读,进校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3.拟录取考生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
上海海洋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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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 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编辑
非高考改革省份限高考科类为理科的考生报考;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6省(区、市)的考生高考选测科目须含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江苏、福建、广东、湖南、湖北、辽宁、河北、重庆等8省(区、市)的考生高考选测科目须为物理。无男女比例限制;大学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选拔对象
一、 招收对象为2023—2024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达到我校规定的成绩要求,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其他条件,经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后可以报考。报考我校插班生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他高校插班生。
二、 报考我校插班生的成绩要求为: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及第一学年的绩点均须达到原就读高校绩点满分的75%,即如果原就读高校的绩点满分为4,则考生绩点须达3.00及以上,以此类推。
三、 我校不招收高考为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测试办法
一、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基础化学,英语
二、 考试方式:现场笔试
三、 考试时间
1. 考试日期: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
2. 科目安排:
基础化学:9:00-10:30
英 语:11:00-12:30
四、 考试地点
地址:上海海洋大学(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十一、录取规则
一、 录取依据:以插班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单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二、 入围资格线:英语为70分,基础化学为60分。
三、 录取规则:对达到我校插班生考试入围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插班生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 同分规则: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基础化学、英语单科成绩。
五、 录取比例设置:学生须按高考科类及选测科目要求填报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我校仅在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不作志愿调剂或征集,不设候补名额。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报考费标准:报考插班生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学生资助相关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有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其他须知
一、 报名办法
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请在上海市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完成,网址为:https://cbs.fudan.edu.cn/cbs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14日。
2.网上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上传材料须确保真实、清晰,提交的文件形式为扫描件):
①统一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表(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②现就读学校成绩单。成绩单须包含成绩绩点,加盖教务处公章;
③加盖现就读高校教务处公章的绩点满分证明;
④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就读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室公章);
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学校通过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官网提供查询,不接受电话查询。
三、 录取资格复查及学籍管理
1. 考生的申请材料不得有伪造相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 被预录的学生须按要求来校完成录取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将换发正式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取消预录取资格。
3.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沪海洋教〔2017〕27号)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 录取名单按规定程序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获得上海海洋大学学籍。
四、 章程解释权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本章程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一、 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
考试时间:基础化学(9:00-10:30)英语(11:00-12:30)
考试地点:上海海洋大学(沪城环路999号)第二教学楼
二、 考生须知
1. 8:00考生从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1号门或6号校门进校,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军人证、护照等)、准考证进校。
2. 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3. 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放置于指定地点),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含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4. 考试用纸(包括草稿纸)由学校提供,考生不用自备。如遇试卷印刷不清等情况,应举手报告。
5. 考生在答卷时,除特别规定需用铅笔外,都须用蓝、黑色墨水的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不得使用修正液和修正带。
6. 考试结束时,考生须听从监考员指令,待试卷(含答题卷、草稿纸)收齐点清完毕,方可离场。
7.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取消本次录取资格。
三、考生携带考试文具说明
参加《基础化学》的考生须携带蓝、黑色水笔、铅笔、橡皮、直尺、计算器,参加《英语》的考生须携带2B铅笔、水笔、橡皮。
四、 其他说明
1.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不在校区门口聚集。
2.考生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作弊、不违规。
预祝同学们考出好成绩。
上海政法学院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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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年我校“插班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为:
编辑
备注: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2.2023-2024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港澳台侨生、保送生、中本贯通、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除外);
3.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须全部及格,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学生第一学期平均绩点须达到3.0及以上(以总绩点4.0为标准),如总绩点为其他标准,则平均绩点折算的平均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
4.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单科分数要求:“法学概论”和“英语”两门科目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单科成绩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照“法学概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作相应的调剂,不再征求考生志愿。
(三)我校预计于7月下旬向预录取考生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按照要求,被预录取的学生须于开学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预录取通知书、2023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须学籍所在学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和大学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送交我校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的考生,凭本人预录取通知书换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大学一年级所修课程须全部及格,如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所修课程有重修或补考记录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报名考务费标准
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众多的院级奖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其他须知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4日
报名方法: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考试报名。
2.网上上传报名材料
(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一年级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4)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本校总绩点证明(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5)考生2023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加盖学籍所在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馆印章;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22日登陆报名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考生报名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可于5月23日-24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1.法学概论:满分100分;参考书目:《法学概论》第十四版,吴祖谋、李双元主编,法律出版社,2021年;
2.英语:满分100分;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教材都可以作为参考书。
(三)笔试时间、地点
法学概论:2024年5月25日(周六)9:00-11:00
英 语:2024年5月25日(周六)13:00-15:00
地 点: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
(四)成绩复核
考试成绩可于5月29日通过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5月30日前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成绩复核具体情况及要求详见后续公布的:“关于2024年插班生考试成绩复核的说明”。成绩复核由相关工作人员核查试卷有无漏评,登分、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重新评分,且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总分,考生不查看答卷。
(五)学籍管理
录取结束后,将拟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插班生”进校学习后,不能再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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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多元化的选拔机制,我校2024年开展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招收对象为2023-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不含高考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保送生、网络生、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中本贯通和港澳台侨生等类型),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品学优良,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大学一年级期间平均绩点应达到绩点70%及以上,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所院校。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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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请考生于5月10日至5月14日期间登录上海市插班生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名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2.上传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报名表(含所在高校同意报考意见,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2)高考录检表(须加盖在读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或档案馆公章);
(3)学籍所在高校第一学期成绩单(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4)学籍所在高校提供的绩点说明(须注明成绩绩点最高分,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二代身份证(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到一页)。
3.材料初审。
学校对按报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报名材料进行材料初审,考生可于5月20日登录上海市插班生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材料初审结果。
4.打印准考证。5月22日起,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插班生网上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学校将在本专科招生网公告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核办法
插班生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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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门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我校将根据生源质量和招生计划设定各专业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其中每门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
对于上线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总成绩=大学英语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倍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进面试),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入围面试名单。
注:插班生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提供复习资料,不办考前辅导班和讲座等。
2.面试:
面试时间:6月1日
面试内容:重点考核综合素质、逻辑分析、创新思维等内容。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总分300分。
插班生考试相关具体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告。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按照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名位序,在笔试成绩同分下,依次比较专业成绩、大学英语。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2.被预录取的学生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或没有参加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都将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若有考生被取消预录取资格,我校不再进行递补录取。
3.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获发正式录取通知书,按“插班生”途径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经批准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可取得我校学籍。
4.插班生录取学生进校后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
5.录取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予以认定并经教务处审核进行转换。取得学籍后修满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学校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取得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获得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插班生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招考信息通过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插班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5.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6.我校插班生报名和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学费标准
插班生的学费、住宿费参照我校2023年度相同专业的收费标准。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1.插班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办公室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师范大学插班生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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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上海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退役士兵插班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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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学校“插班生”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各专业间无专业调剂。
二、报考条件
就读于上海市普通本科院校,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在校在籍的一年级优秀学生(不含定向生、保送生、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生、中本贯通、港澳台侨生),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
2.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条件,大一学年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并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
3.在校及服役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4.按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
三、体检要求
学校体检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14日。
2.报名方法: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待学校完成报名审核后,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3.平台需上传材料如下:
(1)报名申请表(统一报名平台打印,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2)含有本人信息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高校招生部门、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3)学籍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件(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5)本人退役士兵证原件。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9:00
2.考试地点: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
(具体考试安排于5月22日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六、考试科目及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教育
1.科目一:笔试,大学英语综合,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2.科目二:面试,思政专业知识与师范生基本技能,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如下:
(1)《中国共产党简史》,人民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2021年版;
(2)《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二)小学教育
1.科目一:笔试,大学英语综合,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2.科目二:面试,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潜力,满分100分。含师范生基本技能:如语言表达能力、书写能力等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发展潜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体育教育
考试科目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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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考核内容、标准、注意事项见附件。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各专业满分为200分。每个专业含二个科目,每个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
2.考生每个科目均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合格线方有录取资格。
3.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数,按照有录取资格的考生的考试成绩(科目一与科目二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科目一的成绩。若再同分,则比较高考成绩(高考总分按750分进行折算)。
(二)录取程序
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于规定时间内在学校招生网进行查询和公示。
拟录取的新生务必于开学报到前,提供武装部门开具的入伍服役证明和大学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学籍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的学生,经审核通过,学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如有不及格者,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插班生正式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
八、监督机制
插班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附件:
1.双手后抛铅球技术要领:双脚站在投掷线后,背对投掷方向,双手持球置于体前,直背向下预摆同时屈膝下蹲,双腿后上方蹬伸发力,同时双臂由前下方摆置上方,将铅球向后上方抛出,铅球出手后,身体可向后移动缓冲。
2.考试规则
(1)100米跑测试,每组允许一名考生一次起跑犯规。
(2)立定跳远和双手后抛铅球测试,每位考生有3次试跳、试抛机会。
(3)其他考试规则采用最新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3.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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