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当选韩国总统后,韩国左右两派的争斗愈发激烈。他明确表示要“终结内乱”,并提出对国民力量党进行特别检察。他质问为何国民力量党的大部分国会议员没有像共同民主党议员那样参加否决尹锡悦的会议,并认为这构成“违宪共谋”。李在明还指出,国民力量党拒绝对弹劾尹锡悦投赞成票等同于“默许政变”,构成“系统性违宪”。
尹锡悦已被宪法法院裁定违宪,针对他的刑事审判正在进行。李在明表示,如果尹锡悦被判终身监禁,不应被特赦。这意味着打破了韩国右翼总统进监狱后会被后续总统赦免的政治惯例。一旦判决生效,尹锡悦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根据韩国法律,如果开始对国民力量党进行特检,该政党可能面临解散的风险。此前,国会曾多次通过针对尹锡悦妻子和戒严相关的特检法,但均被尹锡悦及其支持者否决。然而,随着李在明上任,推动此类特检变得顺理成章。
韩国宪法第111条赋予了宪法法院解散一个政党的权力。如果一个政党的目标或行动有悖于国家基本秩序,政府可以在国务会议决定下请求宪法法院解散该政党。历史上,2014年宪法法院曾以8比1的投票结果,裁定激进的左翼小党——统合进步党违宪并解散。当时,统合进步党的核心人物李石基因立场亲北、拒唱韩国国歌等行为被认定违宪。
李在明现在要把国民力量党作为调查对象,并指控韩德洙、崔相穆等人属于“内乱同谋”。他认为大多数国民力量党所属议员未出席旨在解除戒严的紧急会议,也未支持弹劾尹锡悦,这可以被视为对戒严的支持。然而,这种观点忽视了国会议员的基本权利,他们有权选择是否出席会议及如何投票。这些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违宪。韩国宪法第45条规定,国会议员不因在国会中的发言和表决而在国会外负责。
尽管如此,考虑到韩国政治的戏剧性和激烈竞争,以及制度设计中的某些不合理因素,李在明政府提请宪法法院解散国民力量党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李在明的强硬姿态表明,他不仅意图彻底清算前任的错误,更欲重塑韩国的政治版图。他的目标不仅是让尹锡悦“牢底坐穿”,更是要直接摧毁亲美右翼势力根基,把国民力量党所有国会议员全部“连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