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里,主播卖力推销产品,粉丝不断刷“弹幕”给“好评”,这是网络直播带货中常见的交流互动方式。然而,也有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做起了“职业弹幕人”的生意。“职业弹幕人”通过操控虚假账号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直播、短视频等场景中批量发布事先准备好的评论,虚构产品功效、用户评价或交易数据,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制造虚假流量。
如何在短视频和网络直播中识别“职业弹幕人”?消费者又如何避免落入他们的“话术陷阱”?
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直播间销售一款果冻食品时,滚动评论区充斥着“7天暴瘦10斤”“喝酒夜宵也能瘦”等大量相似的夸张表述,并不断刷屏称该产品具有减肥功效。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四级主办陆楠介绍,执法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数十个账号IP集中分布于两个地址段,以场均50条以上频次发送该产品具有减肥效果的评论,最高单场发送弹幕300条以上。初步判定当事人涉嫌雇佣“职业弹幕人”发送虚假用户评价,欺骗、误导消费者。
从2024年5月开始,当事人雇佣第三人在其直播间评论区大量发送该产品具有减肥效果的评论。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提供刷屏服务的第三人,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此次查处的案件是直播电商领域“职业弹幕人”虚假宣传的全国首案,首次将“直播刷评”行为纳入“编造用户评价”的执法框架,为同类案件提供法律适用范本。
该案件采用复合取证模式,通过解析直播回放、聊天记录与转账流水,突破了“职业弹幕人”账号虚拟化、交易隐蔽化的技术壁垒,为网络黑灰产案件证据链构建提供了技术支撑。案件暴露出网络直播业态中“流量造假产业化”的管理盲区,倒逼平台完善实时反作弊系统,对净化网络消费环境、维护新业态公平竞争秩序具有示范价值。
陆楠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时要警惕绝对性话术和模板化好评,如“吃了一定能瘦、无效退”等绝对性话术和“哺乳期也能瘦”“喝酒宵夜也能瘦”等不符合常理的宣传。一旦发现购买的产品功效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向平台客服投诉,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北京的程女士去年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开设店铺卖网络课程。由于新店没有流量,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找到了专门做刷单的人帮她起号。这些刷单者不仅刷单,还会给她的店铺做好评,增加粉丝。程女士表示,与网络店铺留言评价相比,直播实时评价更具迷惑性。自己虽深知其中的门道,但在现实中作为消费者,还是免不了受其感染,情绪化消费。
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成功打掉了一个非法经营犯罪团伙,他们披着商贸公司的外衣,组织“刷手”为某平台电商提供跟播互动,刷虚假好评增加人气,营造商家商品质量好、销量高的假象,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警方在现场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作案手机600余部、作案电脑3台,涉案金额达百万余元。
电商直播近年来呈爆发式增长,成为无数人购物的新选择。海量的商品、实时互动的体验、主播极具感染力的推销,让消费者沉浸其中。然而,看似繁荣的电商直播背后隐藏的“职业弹幕人”毒瘤却越来越大,他们搅乱市场,误导欺骗消费者,让原本公平有序的直播电商环境变得乌烟瘴气。查处“职业弹幕人”虚假宣传的全国首案,揭开了这一黑灰产业的冰山一角,也暴露了直播电商生态中“虚假繁荣”的深层病灶。
在算法主导的流量分配机制下,互动量、转化率往往决定着直播间的曝光权重。商家为争夺流量高地,不惜以虚假弹幕制造“热销假象”;平台为维持用户活跃度,对刷评行为很多时候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职业弹幕人”在多方共谋的畸形生态中形成了产业链条化运作。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职业弹幕人”批量发布虚假功效评论,无疑是在公然践踏法律尊严,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干扰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并严重损害诚信经营商家的利益。执法部门理应予以行政处罚,受欺诈的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侵权诉讼主张“退一赔三”。
直播间里每一条虚假弹幕都是对市场诚信的透支。当“职业弹幕人”的“演戏式营销”成为行业常态,最终买单的不仅是消费者,更是整个电商行业的公信力。治理“职业弹幕人”乱象需多方协同发力。平台作为直播内容载体,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直播间弹幕的监测,精准识别批量发布的虚假评论,及时封号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也应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揪出“职业弹幕人”背后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操控者,予以严厉惩处。高举法治利剑,让“职业弹幕人”无处遁形。在虚拟世界中伪造好评,必将付出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