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自称是某医院妇产科主治医生的人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一名女性在婚检中被查出HIV阳性。这名女性要求医生不要将此事告知未婚夫。医生在尊重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按规定上报了疾控中心。然而,男方最终感染了艾滋病,并因此愤怒地将医生投诉至卫健委,导致医生被停职处理。这一事件不仅让涉事医生陷入职业困境,也引发了公众对医生和患者在此类情况下的责任归属的困惑。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利波对此进行了解读。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9条,医疗机构有保密义务,但若患者行为可能危害他人健康则存在例外。医生已上报疾控中心,卫健委的停职处理可能是基于《执业医师法》第29条,但医生报告对象应是相关部门而非患者配偶。疾控中心是否应采取“必要措施”启动风险干预机制并不属于医生的责任范围,这可能导致卫健委的处罚存在责任认定偏差。
关于配偶的知情权,《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双方有忠实义务,隐瞒重大疾病可能构成欺诈。但在医疗场景中,婚检传染病结果是否属于配偶知情权范围,法律并未明确,这让医生陷入了两难境地。为避免类似事件,梁利波建议建立“风险告知豁免机制”,即由疾控部门评估后,第三方如婚检机构或民政部门书面提示患者配偶医学风险,平衡隐私与知情权。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完善职业风险保障,出台操作指引,明确医生报告、干预流程,避免医生被过度追责,维护医疗秩序。
梁利波强调,在个人隐私与他人生命健康权发生冲突时,公共利益应当优先考虑,不能让医生陷入两难。他期待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法律指引,平衡隐私保护与健康防护,使婚检真正成为守护婚姻健康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