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转任规定》《黑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黑河市财政局拟开展公开遴选工作,制定遴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公开遴选4个职位,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1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工作人员1职;经济建设科工作人员1职;国库科工作人员1职。
二、遴选范围及报名资格条件
黑河市所辖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省级机关设在黑河市所辖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五大连池风景区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 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 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制定《2024年度黑河市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于7月16日在“黑河先锋网”网站和“黑河党建微世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程序
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黑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在7月17日8:30至7月23日17:30期间将报名表PDF版发送到电子邮箱:hhsczjrjk@163.com。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及以上,如未达到比例要求,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适当调减、取消遴选名额。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7月24日至7月25日(夏令制工作时间),考生本人携相关报名材料到黑河市财政局409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同时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环节中报名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黑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报考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1份;
(6)本人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党员证明;
(7)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公开遴选职位,多报无效。
(3)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4)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五、组织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面试均聘请第三方命题,笔试试卷也由第三方负责阅卷。签订保密责任书,配合第三方做好保密工作。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对财政、经济政策理论的掌握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8:30;
3.笔试地点:黑河市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考试迟到15分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5.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基本素质和职位适应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环节)。在面试环节前,考生明确告知其主动放弃公开遴选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将严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递补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公开遴选计划人数的2倍;
3.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黑河财政”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六、组织考察
1. 公开遴选实行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按顺序确定的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笔试、面试成绩不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并列人员共同纳入考察范围),考察人选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2.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试用和任职
1.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拟任职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在“黑河先锋网”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3.对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
八、工作纪律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徐亦剑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王学燕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作出处理。
九、其他
本《方案》由黑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由黑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 2024年度黑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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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黑河市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供稿:人事教育科
编辑:关宏妍
一审:王学燕二审:王学燕三审:徐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