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在“两区”建设中检察履职的情况和服务首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作,并发布了反走私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据副检察长李毅荣介绍,2023年以来,市检四分院共办理各类走私犯罪案件290件,批准逮捕99人,提起公诉187人。
李毅荣指出,近年来走私犯罪案件数量显著增加,打击走私面临持续压力。走私对象不断更新,包括新型毒品、军品、珍贵动物制品、文物、淫秽物品乃至“球星卡”等。走私手段更加隐蔽,如“套代购”、“包税费”、“洗单”等新型专业化犯罪手段层出不穷,犯罪团伙运作精密,增加了发现和打击难度。“套代购”型走私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他人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并再次销售的行为。这种行为利用了国家赋予海南省的特殊优惠政策,即对于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离境的旅客实施限值、限量、限品种的免进口税购物政策。
一起典型案例是关于王某某的“套代购”型走私案。王某某从事微商代购生意,在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从互联网等途径大量收购他人前往海南省的机票信息,多次利用他人海南离岛免税额度,将他人离开海南岛的行程信息绑定至自己的线上商城账户,通过线上渠道购买海南离岛免税商品邮寄到北京家中,或有偿请求前往海南省旅游的亲朋好友、网友等在海南免税店购买免税品后邮寄给自己,并二次加价销售谋利。经计核,王某某通过上述方式走私离岛免税商品600余件,货物完税价格90余万元,偷逃应缴税款20万余元。最终,王某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离岛免税额度应由本人实名使用,离岛免税商品禁止二次销售流通。“套代购”型走私犯罪侵害海关制度,危害税收利益。前往海南省的人员若无购买免税品需求或未使用完毕免税额度,切勿随意出借或出售自己的免税额度,也勿将自己的机票等行程信息告知他人,以免可能涉嫌走私罪共犯的风险。
此外,走私犯罪还与洗钱、非法经营、骗取出口退税、逃避商检甚至强奸等犯罪相互交织,形成复杂的犯罪链条和利益网络,对经济秩序、金融安全和社会诚信造成系统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