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的生活因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而彻底被打乱。她是一起“造黄谣”案件的受害者,称自己因此得了抑郁症,甚至尝试过自杀,家庭和工作也受到了严重影响。2022年7月,她的微信突然收到很多陌生男子的好友申请,并表示要与她开房。吴女士发现自己的微信名片和照片被人发布到国外社交平台上,附带虚假色情邀请信息。
经过一年的努力,吴女士找到了造谣者——1993年出生的黄某。报警后,黄某在警方调解下同意赔偿吴女士20万元,但并未履行承诺。无奈之下,吴女士起诉黄某,广西南宁的一二审法院均判决黄某公开道歉并赔偿20万元,但黄某仍未执行判决。吴女士已向法院申请悬赏2万元征集黄某财产信息。
2022年7月17日,吴女士看到微信上突然出现许多添加好友的请求。由于工作需要,她的微信处于可搜索添加的状态。她以为对方是客户,便通过了几个验证。随后,一名大三男生提醒她,有人在国外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她的色情邀请信息及联系方式。吴女士立即报警,但由于平台在国外,查处难度较大。这些不实信息严重影响了她的心理健康和婚姻。
吴女士通过朋友的帮助注册了国外社交平台账号,将黄某发布的信息录屏截图作为证据固定下来。她还设法约见黄某,获取了他的微信号和微博账号。拿到线索后,她再次报案并在派出所做了笔录,拿到了报警回执。之后,吴女士注册了一个微博小号,发布一些黄某可能感兴趣的内容以引其“上钩”。2023年6月,黄某终于“上钩”,吴女士通过微博小号约他“开房”,并在确认黄某入住酒店后再次报警。最终,黄某到案,警方查明他用不实的文字捏造事实诽谤吴女士,并将她的照片发到了外国社交平台。
2023年7月10日,黄某在南宁市公安局三塘派出所签下《治安调解协议书》,同意公开向吴女士及其家属道歉并赔偿20万元。然而,离开派出所后,黄某并未按期履约。同年7月12日,黄某因未履行调解协议义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及罚款500元。
黄某一直未执行赔偿,吴女士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他在多个知名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上公开道歉,并支付律师费、精神损失费、医药费等共计20万元。一审法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在网络社交软件上发布吴女士的微信名片与照片,并配以虚假不雅信息,侵害了吴女士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法院于2024年5月作出判决,判令黄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以上报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吴女士赔偿金20万元。黄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驳回其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尽管二审判决生效,黄某仍未执行。吴女士于2024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2月26日,黄某在报纸上发布道歉声明,承认自己在社交平台上对吴女士发布了一些不实信息,对其名誉和生活造成了严重伤害,并深感懊悔。然而,吴女士认为黄某毫无悔过之心,仍在社交软件上发布不当言论和图片。吴女士已向法院申请悬赏2万元征集黄某财产信息,希望尽快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