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研究生罗某宇在租住小区坠楼身亡。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系跳楼自杀,排除刑事案件。自2024年8月以来,罗某宇家属向湖南省卫健、公安等部门寄送举报材料,并通过网络反映相关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着手开展调查工作。2024年11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长沙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核查。
2024年5月8日上午8时10分,长沙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地质家园小区1栋楼下有一男子坠楼身亡。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坠亡男子为罗某宇,四川内江人,湘雅二医院2021级外科学硕士研究生,与3名同学合租在该小区1栋。
现场勘查显示,坠落点位于1栋南侧地面,尸体呈仰卧状,头部距1栋墙壁7米,两只拖鞋位于尸体附近地面上。高坠点位于1栋1单元15楼楼顶平台南侧边缘,围墙外侧有一突出平台,平台南侧有一镂空长方形孔洞。公安机关在高坠点进行侦查实验,证实成年男子可独自从楼顶围墙攀爬至突出平台,并从南侧镂空孔洞钻出。
经对罗某宇居住的房间进行勘查,房门及门锁均未发现有破损变形。房间内物品完好,未发现打斗、搏斗、拖拽等异常痕迹。房间书柜内有一单肩挎包,包内有现金24540元。床头枕边发现一副眼镜,符合罗某宇自己使用后放置的情况。
尸表检验结果显示,死者全颅崩裂、脑组织破碎、双侧肋骨广泛粉碎性骨折、右小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结合损伤形态特征、分布特点及形成机制等,死者系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及全身多发损伤而死亡。理化检验未检出常见毒物及镇静、安眠等精神类药物。
视频侦查显示,2024年5月6日下午3时20分,罗某宇独自一人进入1栋1单元,直至5月8日事发前,未离开单元楼。3名室友在罗某宇坠楼时段均未在该小区内。小区监控视频显示5月8日上午8时7分,罗某宇从楼上坠落至地面。
公安机关调查访问报警人、小区保安及罗某宇导师、同学等人,均未发现明显异常。邻居张某反映,当天没有听到吵闹声、搏斗声。
综合现场勘查、尸表及理化检验、视频侦查、调查访问等情况,判定罗某宇系独自一人到达楼顶,自主攀爬翻越围墙到达平台,后从镂空孔洞内跳出,坠落至地面后反弹至尸体发现位置。认定其系跳楼自杀死亡,排除刑事案件。罗某宇家属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调查结论书面表示无异议。
公安机关还走访调查了罗某宇的导师、辅导员、同学、室友以及湘雅二医院医生护士等50余人,调阅医院研究生培养相关记录。罗某宇于2014年至2019年在河南某医学院就读本科,2021年7月开始在湘雅二医院外科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研究生期间,罗某宇综合成绩在全年级393名学生中排第258名,在肾脏移植方向3人中排第3名。2022年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2023年重考通过。截至5月8日事发前,罗某宇仍未提交毕业论文。
罗某宇在微信聊天中提到“不想读博了,找工作”“再读就要跳楼了”等内容。截至事发前,罗某宇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室友反映,罗某宇自2024年4月中旬后,与同学室友交流变少,显得消瘦。
2024年5月8日下午2时,罗某宇的QQ个人空间发布一条说说,内容为“今后我死了,兄弟们陪我一把银色手术刀”。经调查,分析系罗某宇生前提前设置的定时发布。
针对家属反映的问题,联合调查组逐一进行了调查核查。家属举报材料中的器官捐献资料和录音材料经核实,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关于家属反映“罗某宇因举报刘翔峰而遭迫害”的问题,经核实,两人并无直接联系,且未收到过罗某宇对刘翔峰的举报。关于质疑“手机通讯记录异常”和“罗某宇笔记本电脑数据被删除”的问题,经核查,未发现异常情况。关于质疑“通过罗某宇等研究生洗黑钱、分赃款”的问题,经核查,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责令医院整改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罗某宇坠亡后,湘雅二医院积极协助家属处理后事,并给予人道主义慰问金。律师伍某某代表家属提出不合理补偿要求,医院予以拒绝。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湘雅二医院、长沙市公安局等部门多次与家属沟通,但家属拒绝接受调查结果。针对家属提出的刑事立案调查诉求,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经过核查后不予立案,家属申请复议和复核,最终维持原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