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就在“海运仓内参”(ID:hycplb)发了一篇曝光蒋洁敏被查“内幕”的文章后不久,今天上午便传来官方消息,与周永康案另一位相关的“老虎”李东生一审获刑15年。
还记得2013年底的时候,原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落马的消息一度引起了巨大轰动,有关周永康被调查的传闻也从那时候逐渐在坊间流传开来。
2013年12月20日,中纪委宣布李东生被调查,就在四天前,李东生还出席了12月16日的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彼时,李东生是继蒋洁敏之后第二位落马的正部级官员、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李东生也成为十八大首位落马的政法系统高官(此前落马的原湖北省政法委书记吴永文是十八大后第一位被调查的政法系统官员)。如今来看,中纪委经由李东生入手,逐渐展开了对“周老虎”的“围剿”,进而将反腐深入到政法系统的高层。
李东生由宣传系统进入公安部,曾令很多人感到意外
李东生在落马前,主要在新闻、宣传系统和政法、公安系统工作。据公开资料显示,李东生早年在央视工作,并长期从事中共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的采访任务,参加过中共十二大、十四大、十五大、邓小平逝世、香港回归等一系列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工作,在担任央视副台长期间,他主管“焦点访谈”等新闻评论栏目。
2002年,李东生由央视调往中宣部工作,担任中宣部副部长。2009年,出身宣传系统的李东生出人意料的进入了公安部工作,出任正部长级的公安部副部长。此外,李东生还曾兼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据了解,李东生在公安部任职期间很少接受媒体采访
从今天上午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来看,李东生获刑十五年,罪名在于受贿罪:1996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东生在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党委委员、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涉案2198余万元(其中李东生收受482万余元,其弟李福升收受1716万余元)。
李东生的受贿“轨迹”贯穿了从他在央视到公安部工作的整个过程,但因为他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多起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积极退缴其个人所获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一审判决才对其“从轻发落”。
从近年落马的“老虎”获刑情况来看,李东生被判十五年刑期的确不算“重罚”,大致符合落马高官获刑时长“平均值”。2015年10月12日,与李东生同涉周永康案的蒋洁敏被判十六年,并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判定受贿3979万余元,但因有自首及重大立功等情节,最后获刑十三年。
从这张表格来看,落马的“老虎”罪名几乎都与受贿有关,只有原湖南政协副主席童名谦的“罪名”是玩忽职守,他的刑期也是最短的,只是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不过,正国级、副国级的“大老虎”不在上面的表格里。周永康是十八大后落马级别最高的官员,2015年6月11日,周永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另外,苏荣、令计划案的侦查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军中巨贪谷俊山
目前来看,十八大以后落马的“老虎”里,尚未出现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据了解,2007年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我国开始推行少用慎用死刑的司法原则。尽管如此,面对军中、党中“巨贪”,军纪国法依然严惩不贷。2015年10月8日,军事法院判处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除了十八大前就落马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他是目前唯一被判死缓的“老虎”。
文/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