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被举报帮亲属承揽工程 郎舅关系牵涉利益输送!近日,原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证券代码:000792)员工秦某厂与关联人赵某民涉嫌承揽盐湖股份工程一事,牵扯出国企员工利用郎舅关系涉嫌违规分包、利益输送等复杂问题。盐湖股份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钾肥工业生产基地,也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核心企业、上市公司。
2025年6月24日,盐湖股份纪检部门表示,以前关注过秦某厂的行为,现在正在核查中。
据多份《建设施工合同》显示,2007年,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地西北公司”)中标盐湖股份一项工程,之后以续标形式获取多个项目。国冶西北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中冶地西北公司,是其上级主管单位。这项工程由陕西长嘉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嘉公司”)参与中冶地西北公司项目部,负责地基工程施工。
2007年8月至2015年8月,赵某民承揽了中冶地西北公司的多项工程。他自述是一位农民,2007年以个人身份与中冶地西北公司签署分包协议。赵某民与中冶地西北公司签署的多项《工程分包协议》显示,他承揽了地土方、砂石料、承台土建工程等,工程总额达4亿多元。
赵某民身份证信息显示,他的住址在河南郑州中原区。他与秦某厂属于郎舅关系,赵某民的姐姐赵素勤系秦某厂前妻,承揽工程时双方并未离婚。爆料人称,赵某民借秦某厂的亲戚关系从中冶地西北公司承揽了额度巨大的工程,通过中冶地西北公司间接拿走了盐湖股份的工程。
2022年11月18日的一份关于问询该相关工程细节的视频里,中冶地西北公司项目部常务经理杨某兵曾提到“甲指分包”和“秦大哥不方便出面”等细节。银行流水显示,长嘉公司与中冶地西北公司项目部都给格尔木金利土方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公司”)转过款。金利公司将钱转至赵素勤的银行账号中。企业工商档案资料显示,2008年4月14日,赵某民与赵素勤注册成立了金利公司,赵某民占股70%,赵素勤占股30%。
对于爆料人的质疑,中冶地西北公司项目部经理吕某表示,当时秦某厂是甲方项目代表,盐湖二期项目总工,并到项目部巡视过。赵某民解释称,因家庭原因,姐姐替他管钱。
根据一份2024年9月20日秦某厂与他人的录音,秦某厂称2015年青海海西州反贪局问过他。此后,秦某厂与妻子离婚。相关信息显示,2015年7月份,秦某厂和赵素勤办理离婚手续。赵某民也在那时撤出了工程项目。爆料人称,秦某厂与赵素勤离婚后一直在一起生活,他们在深圳和广州的房产在前妻赵素勤和孩子名下。
北京市盈科(邯郸)律师事务所王治国律师分析称,赵某民通过分包合同从中冶地西北公司承接工程,但因秦某厂作为甲方代表直接参与项目管理,形成“甲方亲属做乙方分包商”的利益冲突场景。若查实盐湖股份通过中冶地西北公司变相指定其亲属承接工程,则构成“规避公开招标”的违法行为。关于涉案工程款流入了赵素勤的私人账户一事,如果工程款经中冶地西北公司及长嘉公司到金利公司,最终流向赵素勤私人账户形成完整的利益输送链条,秦某厂则涉嫌存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并分取工程利润,可能构成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