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爷在起诉状中提到,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很大,女方缺乏上进心和家庭责任感。他感到没有得到任何照顾,失去了与姚婆婆继续生活的信心。
两人于2009年结婚,是半路夫妻。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位老人的身体状况逐渐变差,无法再互相照顾。三年前,他们开始分居,各自跟随子女生活。长期分居使得两人感情逐渐淡漠,偶尔相处时也常发生争吵,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法院认为两位老人符合离婚条件,通过调解程序解除了他们的婚姻关系。尽管没有财产和债务分割问题,蔡大爷仍自愿给了姚婆婆10000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