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名8岁小孩因为想吃荔枝而家人没买,自己偷偷花1万多元网购了26箱“妃子笑”荔枝。父亲白先生收到货后发现货不对板,相关部门已按虚假宣传立案调查。
白先生称,儿子在4月28日偷偷网购了26箱荔枝,每箱5斤,399元一箱,总共花费10369元。次日早上,白先生在商品未发货时申请退款但被商家拒绝。白先生表示,儿子的行为有点像是对家长的报复,因为他不让他买,他就偏偏要买很多。
白先生全程录制了开箱视频,发现收到的全是桂花香荔枝,而不是他儿子购买的海南新鲜妃子笑荔枝。白先生联系发货方,对方称接到订单就是26箱桂花香荔枝。白先生指出,妃子笑荔枝外观带刺且价格较高,而桂花香荔枝较为平滑且价格较低,两者价格差距很大。目前,白先生仍保存着26箱荔枝,但由于冰箱空间有限,一部分荔枝已经坏掉。
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称,商家愿意赔付4000元,但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双方尚未达成一致。相关部门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商家宣传售卖“妃子笑”荔枝,实际交付普通荔枝,明显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构成违约。同时,商家构成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因此,小孩家长要求全额退款是合理的。
此外,8岁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进行的网购行为无效。家人发现后申请退款,即便商家未同意仍发货,基于交易无效,家人可拒绝追认该交易,要求商家退款。商家应退还货款,若货物已发出,可协商退回货物并退款,这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