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完成,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新法针对社会生活中频发的危险动物伤人隐患,新增了对违法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罚规定,旨在解决现实中的痛点问题。
在许多城市的小区中,曾发生多起因饲养烈性犬未牵绳或未佩戴嘴套导致路人被咬伤的事件。此前,此类事件主要依靠《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通常只需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违法成本较低。
依据新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行为将首先受到警告;若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导致动物伤害他人,将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将面临五日至十日的拘留。
这项规定从源头上打击了非法售卖危险动物的行为,减少了流入社会的危险动物数量。对于公众而言,在遭遇危险动物威胁时,有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公共空间的安全性也得到了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