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1957
编者按
在梳理北大早期法律学人及其著作的过程中,我的内心多少有些忐忑。自1904年起算,这已经是北大法学院的119周岁,名家通儒,杏坛执教,学苑笔耕,不知凡几;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每本书都有一段故事。要梳理、采择,就不能不比较;但是任何意义上的论资排辈或者评选排行,又都显然超出我的能力,更绝非我的本意。最后,我大致以院史中明确记载的历任主事者及其著述为线索,加入我所粗知并曾读其书的几位学者,以学人执教先后及相关著作的出版年为序,制成书单。时间段落呈现为1915-1957年这四十二年,纯系偶然,惟盼借此管窥前辈学人风采。
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书:
北大法学早年学人著述管窥
黄右昌罗马法与现代社会
黄右昌,字黼馨,笔名凄江子,1885年10月生,湖南临沣人。1899年就读于湖南时务学堂。1902年入日本岩仓铁道学校,后转入法政大学。归国后,历任湖南省私立及公立法政学校民法教授。民国成立后,任湖南省立第二法政学校校长。1918年4月,当选法科学长,兼任法律门主任。五四运动后,撤科改系,出任第一任法律系主任,至1922年4月。同时兼本系教授,主讲民法、罗马法等课程,与王世杰等主编《北大社会科学季刊》。又兼任国立清华大学政治学教授、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讲师等职。后曾于1930年至1947年出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1948年9月至11月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大法官,复到湖南大学法律系任教授。建国后,曾应周总理之聘,担任中国文史馆馆员。1970年病逝于北京。
黄右昌像,取自常德政府网站
黄右昌著作丰富,有《罗马法与现代》《民法诠解》《民法诠解继承论》《民法释义亲属论》等。 《罗马法与现代》是黄右昌赢得盛誉的一部专著。此书在京华印书局初版于1915年(同年还由北京大学出版部出版了《罗马法》一书),后于1918年再版,1930年推出三版,其中“本论原4编改为3编。并变更体例,目的是从罗马法以观现代”,并后附罗马七王及西东诸帝年表、拉丁文纲 (据读秀页面介绍)。该书绪论主要阐述了罗马法上的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罗马法的传承与发展时期,研究罗马法的学派等;本论论述了人法、物法、诉讼等三个法域。一说胡汉民就是因为读到此书,而将黄右昌请到南京立法院担任委员的,黄右昌也因此书得到了“黄罗马”的别称。
改革开放后,此书藏本已属不多,我在整理书单时能看到的最早版本已是1930年版,因之反复考虑是否要将相关介绍放在何基鸿和王世杰之后,但综合考虑人物时代、尤其是确认本书初版和再版的年份后,仍将本书置于篇首。2006年中国方正出版社据1930年版推出了新版本,200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亦出版此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除《罗马法与现代》外,黄右昌的 《民律要义》(一作“民法要义”)一书也得到好评。 严复评价此书,列举八项优长,并谓环顾海内、非黄君无此巨制。后来严复去世,黄右昌作《哭严范荪诗》二首追忆师生恩情,有 “枚举八长推巨制”之语,即指此事。
何基鸿
宪法要览
何基鸿,字海秋,1888年生,河北藁城人。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学士。历任大理院书记官、大理院推事、司法部参事国民政府考试院编立清华大学政治学系讲师等职。1922年4月当选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1923年9月,请假一年,赴英德等国留学。归国后,在京师大学校及北平大学区时期,力主危局,贡献尤巨,再任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教务长兼第三院(社会科学学院)主任及政治系主任。兼本系教授,主讲民法总则、德国法、民法债编总论、法院组织法等课程。
手
札
《何基鸿信一通》,取自耿去志:《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29),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72-76页。(末二纸为何基鸿附转他人致信。)
在何基鸿的个人小传中,常被提到的是他与 沈钧儒先生合著的 《宪法要览》一书。此书于1922年由京华印书局出版,分上下编。从我在superlib书库中找到的文本看,该书上编为外国宪法,又分国宪和州宪两部分,其中州宪主要涉及美国、瑞士,国宪亦含美、瑞及苏俄等国;德国除收入魏玛宪法外,并附缀张君劢《德国新共和宪法评》一文,且将《普鲁士自由邦宪法》作为国宪而非州宪收入,是可注意处。下编则收入民国初年的《临时约法》、宪法草案及部分省份制定的“省宪”及草案等。时过境迁,此书未见再版,当年合著者的后世之名显已远超著作本身了。
书
影
取自
superlib
王世杰
比较宪法
王世杰,字雪艇,1892年生,湖北崇阳人。天津北洋大学毕业后,赴英留学。1917年,获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学士,1921年又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1923年9月至1924年3月因原系主任何基鸿出国留学暂代理法律系主任。1924年4月至1929 年3月京大学法律系主任,兼本系教授,主讲比较宪法等课程。创办《北大社会科学季刊》,影响卓著。又创办《现代评论》,为北方军阀所嫉,转而投奔南方国民政府。雪艇离京后,法律系主任一职由黄右昌短期接任。历任国民政府法制局长、海牙国际法庭公断员、国立社会科学研究所法制办主任、立法委员、武汉大学校长、国民政府教育部长、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政治学顾问、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等职,著有《比较宪法》《中国奴婢制度》等,译著有《中国外交关系略史》等。
王世杰于1941年在重庆,图源:wikimedia
王世杰最负盛名的著作,莫过于 《比较宪法》一书。此书在民国期间由商务印书馆于1927年、1928年、1936年、1942年、1946年等先后推出多个版本,初为王世杰独著,后钱端升自1936年版加入合著。改革开放后,此书又引起学界重视,除上海书店出版社曾影印发行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商务印书馆(1999年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等更纷纷再版此书。
图
《比较宪法》书影
左为本书1933年版的版权页,取自读秀,上记商务印书馆于“一·二八事变”中遭日寇轰炸事,下署“国难后第一版”。右为商务印书馆于2017年推出的“中华现代学术经典丛书:120年纪念版”的封面。
值得一提的是,北大法学院 沈宗灵教授曾对本书版本予以查考,且另著《比较宪法——对八国宪法的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006年版),可见学术之薪火相传。
戴修瓒刑事诉讼法释义
戴修瓒,字君亮,1888年生,湖南常德人。日本中央大学毕业。历任国立北京法政大学教务长、京师地方检察厅检察长、河南司法厅厅长国民政府最高法院首席检察官、上海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中国公学法律系主任。1931年9月来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1933年7月继何基鸿为法律系主任,直至抗战爆发。长沙临时大学时期被选为法律教授会主席。1938年初,西南联合大学成立,仍被推选为法律系教授会主席。但迄是年7月,戴先生仍未到校。联大常委会议决,改任燕树棠先生为法律系教授会主席。先生长期执掌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壁画经营,多有兴革。抗战前曾在法律系主讲债编总论、法院组织法、票据法、保险法等课程。长沙临时大学及西南联大期间,同时身兼数门课程,如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债权分论、刑事诉讼法等,爱育英才,不遗余力。
戴修瓒像,取自《一代法学师尊戴修瓒教授》 (东南大学,seu.edu.cn)
戴修瓒的著述甚丰,当他于1957年在北京去世后,三民书店还于1978年出版其《民法债编总论》,上海书店出版社亦曾影印其《民法债编各论》。他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著作,目前能找到的至少有 《刑事诉讼法释义》及《新刑事诉讼法释义》两种,都有多个版本(由会文堂新记书局、上海法学编译社出版发行),其相互关系还有待进一步梳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2012年再版《刑事诉讼法释义》,依据的是1937年经过康焕栋编修的本子。李奋飞注释的《戴修瓒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则系《刑事诉讼法释义》1933年版与戴氏主编的《法权讨论委员会上海公馆会审公廨视察报告》(1923年发表)的合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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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希圣中国政治思想史
陶希圣,原名汇曾,笔名方峻峰,湖北黄冈人,1899年生。1918年入读北京大学法律系,1922年毕业后任安徽省立法政专门学校教员。1924年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编辑。五卅运动中任上海学生联合会法律顾问,并主编 《独立评论》周刊。1927年参加“北伐”。1929年至1936年期间,先后在复旦大学、中央大学、北京大学等校任教,并创办《食货》杂志。
陶希圣像,图源:百度百科
因其叛蒋投汪、复在“高陶事件”中逃离汪伪政权的经历,陶希圣的后半生笼罩在争议中。但回到1931年,他则是一位颇得年轻人欢迎的教员。就读于北京大学的 何兹全回忆:
当时,北大最受欢迎的教授有胡适之、傅孟真、钱宾四和陶先生四位先生。北伐战争之后,青年学生中最关心的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反思和前途问题。由中国革命性质而联系到中国社会性质;由中国社会性质而联系到中国社会史的发展。最受欢迎的研究历史的方法是辩证法和唯物史观,陶先生就是运用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来分析中国社会史问题的。陶先生讲课声音不大,而分析深刻,鞭辟入里,生动有层次,循循善诱,引人入胜,教室里挤满了人。
——何兹全:《悼念我师陶希圣先生》,收入何兹全,郭良玉著:《三论一谈:何兹全、郭良玉伉俪自选集》,新世界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
陶希圣早年有关社会史问题的思考,集中体现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中,此书在改革开放后曾由商务印书馆、岳麓书社等再版。但他的钻研并未止步于此。他曾给中央大学开设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给北大开设的课程也有中国政治思想史,史料的考证功夫、对政治和法律思想的教学研究与社会史的理论及方法结合在一起,就有了 《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参考读秀页面介绍及其他资料,此书初稿于1932年至1936年间写成,分为四册,由上海新生命书局先后出版。1942年抗日战争时期,又在重庆南方书局出版了修订版。从1943年到1945年两年间,共加印6次,一时洛阳纸贵。2009年及2011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曾两次再版此书。
中国政治思想史书名页
左为四册本之第一册,新生命书局1932年版;右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版之上册(该版分上下册)。
蔡枢衡
中国法理
自觉的发展
蔡枢衡(1904—1983),早年曾受私塾教育,后入新式学堂,中学毕业后留学日本,先后就读于日本中央大学法学部、东京帝大法学部,师从著名刑法学家牧野英一。从1935年开始执教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西南联大法律系,担任法学教授。新中国成立后,继续在北京大学做法学教授。1952年的法学教育改革中,作为旧法人员,被迫离开教学岗位,先后被安排到政务院法制委员会、国家法制局、全国人大办公厅法律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任职。蔡枢衡的一生,可说是中国法学近百年发展的一个缩影。
蔡枢衡像,图源:人民法院报
蔡枢衡的研究领域集中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1949年入读北大法学院、后于人民大学深造和工作的 高铭暄教授,曾在与人对谈中多处提到蔡先生,一方面肯定蔡先生是著名教授,另一方面也表示蔡先生当时的授课内容较为基础。其中有一段讲到:
高铭暄:刑法课程我原来是学过的。在浙江大学,李浩培先生教我刑法总则,蒋固节教授教我刑法分则,所以在浙江大学我就学过一遍刑法了。当然,那是民国时期的刑法,属于旧刑法。在北京大学,我上刑法课时已是新中国建立初期,那时刑法立法文件极少,刑法老师是蔡枢衡教授,他的口音很重,是江西人,加之他双耳失聪,不太好交流。他讲的我们听不明白,但知道他讲的还是他所著的《刑法学》一书的内容,因此听课也就不特别专心
傅跃建:收获不大?
高铭暄:是有点。······
——高铭暄口述、傅跃建整理:《我与中国刑法七十年》附《我的学生生涯》,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77-278页。
或许我们可以说,蔡枢衡的著述不仅在当时为难以接受其口音的学生提供了便利,还给不能谋面的后学领会其法学理论保留了门径。若再结合21世纪图书再版的情况来,那么将蔡枢衡称为一位“宝藏式”的作家、学者,大约也并不为过。且不说遗著《中国刑法史》在1983年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后、复经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05年再版,就是他在民国时期撰写的《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教程》,也重新被“发掘”出来,前者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后者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尤其要提到的,是蔡枢衡对民国时期中国法所面临的困境的反思。这体现为两部著作,一是1942年在正中书局初版、2014年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影印的《中国法律之批判》,二是1947年作者自刊的《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
《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书影
图源:谷歌图书
《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的主要部分,是蔡枢衡于抗战时期烽火连天的岁月里在西南联大写就的。本书的很多内容,作者先以论说文形式在报上发表,故文章并非学究式的,而是以平实见长。但这种平实并未消弭该书的学术意义。20世纪40年代,正是中国法律思想史这一学科获得较大发展的阶段,学界中人开始对中国法律思想,尤其是西风东渐以来的近代法律思想进行审视和反思,本书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其中“ 最有代表性,在某种意义上也最为深刻”的一部。2005年,清华大学出版社在原书基础上加以增补再版。
芮沐
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
芮沐(1908—2011),祖籍浙江吴兴,生于上海。1930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获文学士学位;1932年和1935年,又先后以优异成绩获得法国巴黎大学及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历任重庆中央大学、昆明西南联合大学、北京大学、北京政法学院教授,1954年北京大学复建法律系后回北大任教。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是中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学科的创始人。
青年芮沐,图源:北大新闻网
《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成书于1948年,它凝结了芮沐前半生的智慧和心血。初版时,北大教授 刘抱愿对此书给予很高的评价,称该书是“讨本究原、明体达用的会通之作,是不泥陈说、独抒己见的佳作”,并相信“该书的出版对于学术浮夸、学术消沉,能够发挥救弊起衰的作用”。当代学者 张谷亦曾评价此书是“解放前可以与世界学术对话的著作”、“1949年之前中国民法学的绝响”。然此书撰写及面世经历,则颇为坎坷,后经时任河北第一监狱典狱长 吴访丞协助始得付梓(这或许也是一些网络页面将本书著录为“北京典狱出版社出版,1948年”的原因)——值得说明的是,前述蔡枢衡《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一书首次刊行,亦得吴访丞之帮助(该书有时也被著录为“河北第一监狱”初版)。经查,吴访丞即吴峙沅,民国期间曾历任多个监狱的典狱长,亦曾在北大兼任讲师;然因时间仓促,我就吴访丞其人生平事迹尚未暇详考,篇幅有限,此处亦不便展开。
后来,曾参与此书整理、誊录的李模(他也是芮沐的学生)的遗孀将此书影印本交予三民书店,于2002年在中国台湾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也于2003年,再版此书。
《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的三个版本,图源:北大新闻网
钱端升
钱端升,1900年生,上海人。1919年毕业于清华学校,1923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回国后,历任国立北京大学及国立北京师范大学讲师、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国际组编纂、国民政府大学院文化事业处处长、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政治系副教授、国立清华大学政治学教授。1949年5月5日被任命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著有《法国的政治组织》《中国的政府与政治》《民国政制史》等。
钱端升像,刊于《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一书
前文中,我已经提及了钱端升参与合著的《比较宪法》一书。在这部分要介绍的,是他以英文完成的《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一书。1946年西南联大解散后的秋天,钱端升回到北平,仍在北大执教。1947年10月底,他应邀赴美,在哈佛大学任客座教授约一年。在此期间,他以讲课的内容编著了专著 THE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OF CHINA ,主要是评述辛亥革命以来的民国政府。此书于1950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改革开放后有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均为英文本,其中文题名则起作“中国的政府与政治”。
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封面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
王铁崖(1913—2003),原名庆纯,号石蒂,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1929年考入上海复旦大学西语系,后改入政治系学习。1931年转入清华大学政治系,1933年本科毕业,保送进入清华大学研究院攻读国际法。1936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通过中美庚款留学考试。1937年赴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留学,研究国际法。1939年,王铁崖回国,曾在武汉大学、中央大学、北京大学等校任教,后由北大历史系回到北大法律系。他是中国现代学术史上著名的国际法学者,在国内外均享有崇高声誉。
王铁崖像,图源:北京大学法学院官网·永远怀念·王铁崖
王铁崖先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倾注心血于 《中外旧约章汇编》的编纂工作。该书共约402万字,分为三册,辑录了自《尼布楚界约》起,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止,中国对外订立的各类条约、协定、章程、合同,是一部完备的1949年以前的中外条约集成。该书最初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于1957年出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于2019年推出此书的简体本。此外,北大历史学系 郭卫东教授也有《中外旧约章补编(清朝)》一书(中华书局2018年版),可供参考。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书影,图源:澎湃新闻
注释
到《中外旧约章汇编》为止,本文的梳理就告一段落了。如前所述,本文并非立足于对前辈学人的穷尽式杷梳,尽管也有比较,但考虑的主要是著作与法学的相关性,同时也难以完全避免随手采撷的主观性。本文的参考资料,除正文内中已经注明而无需重复者(含部分图注)外,须特别标明主要有以下这些:
- 李贵连等编:《百年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黄宏荃选编:《湘西两黄诗——黄道让、黄右昌诗合集》,岳麓书社1988年版。
- 余克礼,朱显龙主编;张民宪,高景轩,彭付芝副主编:《中国国民党全书·下》,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0页(有关陶希圣)。
- 刘作忠:《陶希圣: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先驱》,原载《湖北文史》总第九十二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官网,https://www.hbzx.gov.cn/49/2014-09-15/6084.html。
- 李贵连、李启成著:《中国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有关蔡枢衡)。
- 《“学人本色、士人情怀”,钱端升的自述》,清华校友总会2021年1月20日转载自公众号“大家小书”,https://www.tsinghua.org.cn/info/1023/33339.htm。
本文所涉史实,均据既有资料,除部分信息点外,大多未及考证辨析,希读者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