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四川自贡富顺县融媒体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富顺县华英实验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问题的情况通报。此前一天,有学生家长反映该校食堂采购的猪肉和精排存在色泽暗红、有异味等问题。
经调查,富顺县华英实验学校于2024年8月与富顺县鲲鹏商运公司签订了食材配送合同。鲲鹏商运公司的肉类供应商包括四川顺康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和富顺古氏鲜肉配送中心。6月23日,学校收到的151斤猪肉和260斤精排分别由这两家供应商提供。
古氏配送中心在6月23日凌晨向顺康食品公司采购了白条猪肉,并使用普通厢式货车将猪肉送至古氏配送中心进行分割。随后,古氏配送中心再次使用普通厢式货车将分割好的猪肉和精排送往鲲鹏商运公司。最终,鲲鹏商运公司使用冷藏车将这些食材送达学校。
此外,古氏配送中心还从无照经营户赵某处订购了150斤精排。赵某在农贸市场购得宰杀时间为前一天晚上的生猪精排,并使用不具有冷藏功能的仓栏式货车将其送至古氏配送中心。调查显示,古氏配送中心采购的精排因搁置时间较长且未采用冷链运输,导致部分精排出现不新鲜特征。尽管如此,购买的猪肉和精排均具有有效检验检疫证明。相关部门对问题食材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挥发性盐基氮指标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针对此次事件,已暂停鲲鹏商运公司所有合同学校的食堂供应资格,并封存了古氏配送中心的现存食材。同时,对两家企业及无照经营户赵某开展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外,成立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工作专班,确保食材安全正常供应。
相关负责人被停职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也对相关单位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富顺县政府表示,对本次事件中出现的问题深表歉意,并感谢家长、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未来将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