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3时许,绍兴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发生高空抛物事件。民警戚恒栋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片狼藉,地面上散落着各种物品,包括水果、零食、瓜子壳、空的大罐洗衣液等生活垃圾,甚至还有大块榴莲壳。一辆露天停放的电瓶车不幸被砸中,后尾箱外壳被砸碎。
在现场,一只外卖袋引起了民警注意,袋子上残留的外卖单清晰地印着收件人的电话及地址信息。通过这一线索,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住在11楼的王某,并敲响了他家的门。面对询问,王某很快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当晚他与女友产生矛盾,为了发泄情绪,他将手中剥到一半的榴莲连壳带肉从阳台窗户扔了出去,随后又将整盒车厘子、近二十包零食以及生活垃圾从阳台抛下以泄愤。
王某家阳台下方是小区居民进出频繁的过道,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当场对王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王某表示忏悔,称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做出这些危险举动,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目前,王某因高空抛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不仅是极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