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炎炎夏日的脚步日益临近,气温的节节攀升预示着电力需求即将进入一年中的高峰期。为了有效应对这一挑战,各省纷纷采取行动,宣布了夏季峰谷电价时段的新一轮调整。原本处于平段或谷段的用电时段,在夏季高温的催化下,将被重新划分为高峰或尖峰时段,以更加精准地反映电力供需的紧张态势。
什么是分时电价
分时电价机制是根据一天中不同时间的电力供应和需求,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含尖峰)、平段、低谷等时段来设定不同的电价。
用电高峰期(比如工作日白天),电价较高
用电低谷期(比如夜晚或周末),电价较低
相较于春秋季分时电价,许多省夏冬季将增加尖峰时段,峰谷电价差也更大了。如果仍按照春秋季的用电习惯,7、8月份可能会出现均价上涨的情况。
01浙江
日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4年7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的公告。
每年1月、12月、7月、8月的9:00-11:00、15:00-17:00时段会由高峰转为尖峰。同时,今年江浙省也试行了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劳动节、国庆节10: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夏季时段划分(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户)
尖峰:9:00-11:00、15:00-17:00
高峰:8:00-9:00、17:00-23:00
平段:13:00-15:00、23:00-24:00
低谷:00:00-8:00、11:00-13:00
以上夏季时段执行时间为7月、8月共计两个月。
浙江省7月份工商业用户尖谷价差、峰谷价差显著拉大 ,具体价格如下:
根据浙江最新分时电价表,以10kV大工业用户为例:尖峰用电价格为1.3508元/度电,低谷时段价格为0.2593元/度电,尖谷价差为1.0915元/度电,峰谷价差为0.8664元/度电。
02江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自7月1日起实施最新分时电价。
此次新的分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具体调整为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19:30-21:30, 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
夏季时段划分(315千伏安及以上)
低谷:0:00-08:00
高峰:08:00-11:00、18:00-19:30、21:30-22:00
平段:11:00-14:00、15:00-18:00、22:00-24:00
尖峰:14:00-15:00、19:30-21:30
以上夏季时段执行时间为7月、8月共计两个月。
此外,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调整为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下浮20%。
03上海
上海两部制夏季时段7、8月跟9月稍有不同,且9月1日起,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执行深谷时段(0:00-6:00及22:00-24:00), 具体调整如下。
夏季时段划分(两部制)
7月、8月时段划分
高峰:8:00-12:00、14:00-15:00、18:00-21:00
尖峰:12:00-14:00
平段:6:00-8:00、15:00-18:00、21:00-22:00
低谷:22:00-次日6:00
9月时段划分
高峰:8:00-15:00、18:00-21:00
平段:6:00-8:00、15:00-18:00、21:00-22:00
低谷:22:00-次日6:00
以上夏季时段执行时间为7月、8月、9月共计三个月。其中7月、8月12:00-14:00 为尖峰时段。
江浙沪三地的企业可以深入分析分时电价政策,将高耗电的生产任务安排在电价较低的谷段或平段进行,如夜间或清晨。而在尖峰时段,则尽量减少或避免启 动高耗电设备,转而进行低能耗的生产活动或设备维护。这样的调整不仅能直接降低电费支出,还能减轻电网在高峰时段的压力。
鉴于江浙地区光照资源相对丰富,且企业对用电需求较高,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是一个既环保又经济的选择。这样,在炎炎夏日,光伏系统不仅能为企业自身提供清洁电力,减少对传统电网的依赖,还能在光照充足时通过售电获得额外收益,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对于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考虑投资建设储能系统,在电价低谷时段将电能储存起来,在尖峰时段释放使用,以平滑用电曲线,进一步降低电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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