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者,“因材施教,诲人不倦”,传授知识的同时,也教会学生做人的道理,帮助他们塑造积极正能量的价值观。正是因为如此,这个职业才会受到尊重,但什么群体都可能出现害群之马,一个本身品德就有亏的老师,更可能“毁人不倦”。
2007年的时候南京市就发生过这么一例案件,一个已婚男班主任将美丽女学生诱入情感彀中,荒唐的师生畸恋引发一系列恶果。原来这女学生本身是有男友的,3人的恩怨纠葛发展到最后,出现的状况超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小虞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18岁的她如同一朵盛开在最好时光的玫瑰花,让校园里不少男生都心生爱慕,平时即使随意走在路上也会有男孩上前搭讪,问她要联系方式相约见面。
大学校园不像初高中那样抓早恋抓得严格,随处可见成双成对的情侣,小虞也有了自己的男友王华。王华虽然家境普通但人很帅气,又肯努力,他早年初中毕业后便到南京来打工,经单位推荐考上了小虞所在学校,半工半读,经常是学校和公司两头跑,赚的钱多半用来维持自己和小虞的生活开销。
小虞长得美,爱打扮,喜欢用名贵的护肤品化妆品等,所以日常支出也大,靠她自己的生活费是远远不够的,所以王华经常要省吃俭用给小虞买东西送礼物,这段恋爱一谈就是两年,原本应该比较稳定,但小虞班主任温某的介入,却让王华和小虞之间出现了危机。
温某人到中年,有妻有子,工作和生活都没有什么新鲜感,他便盯上了年轻漂亮的小虞。发现小虞因为家里父母感情不和总闹离婚心情低落后,温某便经常将小虞叫到办公室去开导关心,又对小虞说私底下他们可以做朋友......能用的招都用上了,小虞也对温某多了几分信任感激,当温某约她出去吃饭时,小虞没有拒绝。
而温某追求小虞的那段时间,小虞正好因为嫌男友王华陪自己的时间太少,和他闹矛盾,温某恰到好处的关心体贴让小虞逐渐接受了对方的亲密接触,甚至连温某叫她去外地一起旅行,小虞都答应了。
事实上温某“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这么做无非是想最后得到小虞,这段旅程中,温某不断向小虞讲述自己的婚姻如何充满了矛盾冲突,自己和妻子感情有多么不好,又向小虞承诺要离婚娶她,要带她去国外学习定居......一通天花乱坠的胡说下来,小虞相信了温某对自己会比王华对自己更好,旅游的第二天晚上便投入了温某怀抱。
成功将小虞骗到手,让温某觉得无比得意,他瞧不上“穷小子”王华,几次跟小虞说让他们分手,但小虞虽然暂时被他的甜言蜜语给哄住了,却也没有完全丧失理智,时间过去好几个月,眼看温某只是多次把自己叫去开房做他喜欢的事情,却不再提什么离婚的话头,小虞觉得温某不如王华靠谱,生出了退意。
温某何等精明,立刻就察觉了小虞的心思,他不动声色,在一次将小虞约出来后偷偷拍下了两人在一起的视频和小虞的私照,打算拿这个作为威胁让小虞长久留在自己身边。小虞还不知道温某做了这样的事,她告诉王华有人骚扰自己,王华一听便立刻打电话过去威胁温某远离小虞。
但温某怎么可能轻易被王华吓到呢,2007年元旦假期间,温某将小虞约出来称要把两人的事情说清楚,实际上却又对小虞灌了一通甜言蜜语让小虞再跟自己去旅游一次,小虞摇摆不定,答应下来后,却在即将回南京的那个晚上后悔了,她告诉温某这是最后的约会,以后彼此再也不要有什么私下联系。
没想到温某恼羞成怒:“只有我甩你的,没有你甩我的,告诉你,我手上有你的照片和录像带!”小虞听温某这么说,大吃一惊,她终于明白温某一直都在骗自己,什么会离婚娶她带她去国外都是假的。虽然因为被温某捏住把柄不敢再得罪他,但小虞却打算把所有事情都告诉王华,让王华来保护自己。
事实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温某身为小虞的老师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不仅师德有亏也触及法律底线,如果小虞报警求助的话,恐怕他不仅要受到惩罚还会身败名裂。
但小虞出于对温某的惧怕,只打算找王华帮忙把这件事给解决,谁知回到南京后,她还没有开口,王华便已经黑着脸问她和温某到底是什么关系了。
原来就在小虞和温某去外地旅游期间,王华听到了一些女友和温某有染的传言,又在她的住处翻出封信,信上写的内容就是小虞和温某相恋的记录,他这才明白根本不是温某单方面骚扰小虞,实际上小虞早就跟温某有关系了。面对恼怒的王华,小虞知道无法再隐瞒,干脆把所有的事情都说了,连温某拍视频的事也说了。
王华本来打算直接和小虞分手,但一听温某这么过分,便觉得不能便宜了他,而且自己也还喜欢小虞,不如“反客为主”敲诈温某一笔钱带小虞离开去外地做生意。
打定了主意的王华将温某约出来一通吓唬,逼得温某交出了照片和录像带,随后又告诉温某如果不拿10万元出来给他和小虞,自己就会把他干的丑事张贴得全学校都知道,还要传到网上去。但在温某面前,王华还是太稚嫩了些,连续几天王华都在发信息催温某打钱,温某考虑再三索性把这件事告诉妻子,承认错误,又报了警。
王华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也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10万元已经属于敲诈勒索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在本案中,王华实际上属于敲诈勒索未遂,再加上被害人温某本身有过错在先,王华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较好,再犯罪的危险性较小,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后,法院最终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王华得知这个结果,既感谢自己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深恨当初不懂法,犯下了错误。
王华犯了罪,应当得到惩罚,但温某也不是无辜的,经此一事他所谓的正人君子老师形象全部坍塌,该他承担的后果一点不会少。处在教育岗位上,却利用自己天然对学生的权威和被信任优势引诱学生,这样的老师又哪里配得上为人师表四个字。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