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一起关于金牛区一家诊所“50元输三天液”广告的事件。该广告图片在网上引发关注。
市监局于6月18日接到线索后迅速展开核查。经与金牛区任克咳诊所负责人沟通,确认网传图片属实。此活动是在今年3月15日前后为了庆祝诊所周年而进行的优惠活动,在抚琴综合市场抚琴南三巷门口放置了展板,每天下午4点至6点之间展示约一个多小时,共放置了三天。之后被举报,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了处理,随后停止了宣传。市监局人员于6月19日到诊所现场查看时,未发现展板。
根据网传图片,展板内容涉及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属于医疗广告。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前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初步核实显示,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市监局已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严厉查处。
接下来,市监局将联合区卫健局加强对该诊疗机构的监管,共同做好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增加普法宣传频次,增强医疗机构守法自觉,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的发生。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有网友发视频表示,成都市金牛区某诊所推出了“50元输液3天”的促销活动,现场还有穿着白大褂的人员在做推介。此举引发争议,一些网友认为医疗不应商业化,打折治病听起来不合常理。
6月19日实地探访发现,诊所内已无相关广告标语,工作人员表示三月份搞过活动,现已取消。诊所工作人员强调,就诊者需根据自身情况治疗,不是想输液就可以输液。诊所经营者表示,如果确实需要输液,活动仍在进行,但若身体状况不需要,则不会进行输液。他解释此举是为了优惠老百姓,并展示了丹参、参麦、黄芪、血塞通等注射剂。
诊所旁一商户表示,诊所已经开了五六年,之前确实搞过“50元输液3天”的活动,还在夜市和菜市场摆摊,但最近未见相关宣传。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指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等作证明,不得变相诱导患者。诊所通过低价促销将输液治疗等同于商品打折,涉嫌将侵入性医疗行为商业化,违反医疗广告禁止性规定。从医学专业角度,输液作为高风险操作,需遵循“能口服不注射”的原则。低价促销可能诱导健康人群或轻症患者接受不必要的输液,增加过敏、感染等风险。此外,诊所将输液包装为“周年优惠”,混淆医疗服务与商品交易的本质区别,可能加剧公众对医疗机构“逐利性”的质疑,触碰医疗伦理底线。